主城区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违者将被处罚

南充日报 2019-01-31 08:31 大字

(记者 谯灵敏 实习生邓楠)1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让春节回归清新自然,今年全市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主城区烟花爆竹管理。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市内几家大型购物广场和车站,看到LED显示屏上流动播放着有关加强主城区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坚决支持相关部门的规定。”在顺庆区1227购物广场,市民张有才看完宣传视频后说,城市人口多、建筑物密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他坚决支持相关部门的禁放规定,自己和家人将严格遵守。

“主城区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罚款。”市公安局枪爆管理大队教导员孔扬权告诉记者,主城区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处以100至500元不等的罚款;主城区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行政处罚。1月以来,全市已查处相关案件15起。

1月以来,为了让更多市民知晓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知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加强宣传。“同时,今年全面取缔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孔扬权说,为了进一步落实禁放措施,今年新增禁售规定,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据介绍,除了规定的禁放区外,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仅限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六、正月十五这8天可以燃放烟火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市民如若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电话110、1236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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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禁放区域

顺庆区:主城区东至嘉陵江,南至桂花路延长线、玉屏公园,西至西山风景区、桂花路、环峰路、师大路、西华路三段、潆华大道,北至绕城高速的范围, 以及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片区、市政新区片区、恒大绿洲片区。

高坪区:主城区东至青莲街道,南至都京街道,北至龙门街道。

嘉陵区:主城区东至嘉陵江,南至嘉陵大道南段(含绿地、国鑫凤垭山)、春江路一段、文峰大道(碧桂园小区),西至北燕大道 (西河路南延线至元宝山隧道),北至滨河路、插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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