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宣传 请正确拨打“110”
1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110”宣传日。
当天上午,在主城区西山广场,市公安局民警一边对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一边耐心地向市民宣传如何正确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介绍,公安部明确,只有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才能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提醒,如果随意拨打报警电话,就会致使一些有急事的人可能一时拨打不通110,紧急事件不能及时得到处置。
南充晚报记者 张瀚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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