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房屋却不付价款法院没收保证金50万
本报讯 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 对被执行人的40余套房产予以了拍卖, 某竞拍人成功竞拍了房屋后却不付购房款, 法院遂依法没收了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50万元。
2014年,彭某等人向银行贷款580余万元,因未按期还款,银行在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后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决定对彭某所有的40余套房产予以公开拍卖。 李某等四人在缴纳了50万元的保证金后报名参加了竞拍, 并成功竞拍了房产。 其后, 李某等人却拒绝支付购房款,并在法院催收之后仍拒绝履行。顺庆法院遂决定依法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50万元,并择期对房屋重新拍卖。
魏川力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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