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变身起诉人 南充顺庆宣判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四川在线 2018-11-23 07:38 大字

四川在线消息(黄小伦鲜亮 记者敬松)“我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理。”11月22日下午,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晓荣对该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起诉讼,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罗某某、邓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二被告人补种树木3085株,并承担相应管护责任。检察干警、高校师生代表等近200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指出,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罗某某、邓某某在未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该区潆溪街道办事处某村民责任地边、自留地边及房前屋后树木,并雇工砍伐后出售。

经鉴定,罗某某、邓某某非法砍伐林木合计617株,蓄积101.0741立方米。二被告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涉嫌滥伐林木犯罪,还符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应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何晓荣借助出庭一体化示证平台,展示证据并分组说明,从被告人构成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释法说理。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公益诉讼起诉人意见,并进行当庭宣判。

检察长变身起诉人,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了社会大众的法制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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