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欠规范?
网友“lovezx”:11月7日早上,嘉陵城管局工作人员在南虹路一段拆除门市的灯箱时没有告知店里的业主;在此之前,该局也没有发布通知禁止在该条路段安装灯箱。然而,该局执法人员却归还了另一户商家被暂扣的灯箱。请问城管部门有无没收物品的权力,如此执法规不规范?
嘉陵区城管局:网友在南充新闻网三国源论坛所发“质疑我局执法行为不规范” 的帖文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根据《嘉陵区主(次)干道和主要区域沿街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上级指示,我局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15日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区域沿街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整治以牌匾、灯箱、霓虹灯、单体字、显示频等形式,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为载体设置的店招店牌(含名称、标识、标志)。重点解决“粗、俗、破、乱、脏、大、多”等突出问题。“粗”指制作工艺粗糙、材质低劣、不精细、不美观;“俗”指色彩、形式、格调低俗;“破”指残字缺字、破旧、不完整;“乱”指形状、规格随意,不规范;“脏” 指牌匾脏, 清洁不及时;“大”指面积大,与整体建筑物及周边牌匾不协调,字体大,与版面不协调;“多”指一店多牌、重复设置现象。城管拆除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系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南充市市辖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南充市市辖城区招牌设置管理技术规范》与《市辖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区域沿街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依法拆除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不是没收物品,被归还拆除灯箱的商家是因为该商家当时签了整改保证书。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可能存在一些瑕疵或不足,今后我局执法人员力争克服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工作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记者 张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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