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陵: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服务

四川法制报 2018-10-24 01:02 大字

本报讯(傅春)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模式,出台了《拟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纳入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服务,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进而对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并相继与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南充市怡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南充市卓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相对不起诉考核对象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协议》。

该项举措以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为根本出发点,既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一定程度的惩戒,使其让渡一部分权利,又对其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使其免遭刑事处罚,同时又能在某种程度上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彰显良好的社会效果,是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次有益尝试。目前已经成功试行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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