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试点市辖城区住房租赁
■ 南充晚报记者 罗琴 实习生 王霞
8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南充市市辖城区住房租赁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方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科学定位。试点目标是在2018年底基本建成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2020年前初步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国有和民营租赁企业,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
组建国有住房租赁经营公司 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
记者了解到,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是此次《方案》的重要试点内容之一。根据《方案》,南充市将组建国有住房租赁经营公司。年底前,将南充市安居房屋经营管理公司改组为专业国有租赁企业, 市辖三区可根据情况改组或新组建专业国有租赁企业,通过购买、长期租赁、新建、改建、配建等多种渠道筹集用于租赁的房源。 发挥国有企业在提供基本房源保障和稳控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引领和带头作用, 满足公租房保障人群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同时, 注重扶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方案》提出,除了争取引进管理成熟的专业知名租赁企业外, 还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推进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 集约化、 专业化经营,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自持物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支持南充市各类产业园区、 大学校区管理机构及驻地单位,组建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租赁企业,对自有或代管的宿舍、公寓、个人闲置住房,开展专业化租赁经营。
多渠道多措施 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多渠道多措施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也是《方案》的试点内容之一。《方案》提供了多种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方法, 包括清理国有住房存量、 合理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个人闲置住房用于出租等。
按照《方案》,将对市辖城区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和市、 区国资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进行清理、造册,纳入市、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统一进入南充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同时,鼓励个人闲置住房自行出租, 或与住房租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将闲置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 由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出租并管理房屋。此外,根据人口增长、住房需求等情况,将租赁住房纳入住宅用地规划和住房年度供应计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新建、 配建的比例和方式,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搭建统一交易平台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工作, 南充市将搭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制度。
记者注意到, 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方案》 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南充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租赁房屋并登记备案租住公租房的, 可根据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按年租金支出全额提取,租赁其它住房的根据租金水平和房屋面积合理确定比例额度提取公积金。
《方案》同时明确表示,住房租赁人员同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通过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租赁住房并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并被公安机关采录为实有人口满半年的, 可按程序申请居住证,凭居住证按规定享有在南充市义务教育、 基本医疗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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