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造火药枪 “武装”自己却被抓
本报讯 嘉陵区一90后男青年,在影视剧中看到“带枪的人”十分威武,于是从网上购买相关器材,制作了一支火药枪,准备武装自己,没想到事情败露后却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
嘉陵区安平镇某村的黄天立(化名),今年21岁。两年前,黄天立在顺庆区智达路开设了一家修理厂。黄天立平时喜欢看枪战片,他从影片中看到里面的人使用枪支很是威风,他想到自己在开修理厂,如果能动手制造一支枪,把自己“武装”一下,那该有多威风!
于是, 他在网上查阅相关知识,学习火药枪的制作方法,渐渐掌握了制作要领。 从2017年3月起,黄天立陆续从淘宝网上购买了射钉枪、空炮弹、瞄准镜、无缝钢管、钢珠弹等物品后, 自己进行多次尝试组装, 终于在2017年11月成功制成了一把火药枪。大功告成那一天,黄天立欢喜不迭, 端着那支半米多长的火药枪, 在顺庆区智达路黄天立本人经营的修理厂内进行试射,他把一只空酒瓶放在数米远处的凳子上,将枪口对准瓶子,然后扣动了扳机。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枪口喷射出一团火花,那只空酒瓶被打得稀烂,碎玻璃飞得满地都是。 黄天立见这支枪威力巨大,便将枪收藏起来,准备以后出门时带在身上, 作为防身的武器。
但他没有想到, 自己造枪的消息不胫而走, 公安机关掌握这一线索后,迅速上门将这支枪收缴了。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收缴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类型的枪支,具有较大的杀伤力。黄天立于2018年1月15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并如实供述自己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事实。当天,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黄天立被刑事拘留, 同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逮捕, 后被取保候审。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黄天立犯非法制造枪支罪,于2018年4月23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天立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应子以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天立犯非法制造枪支罪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成立。黄天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黄天立有期徒刑2年, 缓刑2年。
韩军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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