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老赖”获刑又被罚

南充日报 2018-08-17 03:06 大字

本报讯(程政)8月16日,笔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判决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包工头刘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2014年7月,刘某从一家建筑公司分包南充某楼盘水电工程的部分劳务后,聘请电工、给排水工、点工等工人实施该工程,并为其聘请的工人发放工资。

2017年2月,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青某、李某等人投诉,称上述楼盘水电安装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调查发现,刘某共拖欠该工程的人工工资100多万元。顺庆区人社局向刘某下达了于同年2月23日前限期支付令。但刘某既没有按期支付,也没有作任何回应。2017年9月27日以后,刘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至今仍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60余万元。

由于刘某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顺庆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案件移交给顺庆区公安分局。2018年1月,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通过审讯,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4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60余万元不予支付,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后至今仍未支付,数额较大,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新闻推荐

火车北站规划A路国庆节前达到全线通车条件

本报讯(刘洪和)作为高铁商务区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子项目,南充火车北站站前规划A路全长960米,靠近火车北站的530米道路...

南充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充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