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创新“公调对接” 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

南充日报 2018-07-17 04:04 大字

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首创了以“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目标要求的“枫桥经验”。50多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2017年,高坪区司法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即“公调对接”,率先将人民调解驻所制引入高坪区公安分局江东派出所日常调解工作中。同年3月,高坪区驻江东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公调对接”在高坪区实施逾一年,调解成功率达100%,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中发挥了明显效用,“公调对接”已经成为“枫桥经验”高坪实践的继承和发展。

搭建平台 室外调解向室内调解转变

2017年1月,高坪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多次召开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将公调对接机制建设上升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核心工程。出台了《关于建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方案》,就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良性互动和有效对接,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作出部署。

为保证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常开展工作,派出所提供了专门工作场所,按照规范化标准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徽章,墙上公开人民调解的职责、程序、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调解室组成人员姓名、照片等。区司法局负责选派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同步上下班,实现“公调对接”由点到面、由疏到密、由虚到实的全覆盖。

调防结合 事后调解向事先调解转变

高坪区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建立后,从公安110接处警中第一时间剥离一般性民事纠纷,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员根据需要可随110出警民警或自行直接赶赴现场,实现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员同步介入,有力推进矛盾调处工作由事后调解向事前调解转变,避免了社会矛盾的积聚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为了充分发挥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的作用,全面加强源头防控工作,高坪区要求8个城区公安派出所细致梳理辖区内矛盾纠纷事项,并依托社区民警实地走访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其他矛盾纠纷,对属于委托人民调解范围的,第一时间移交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并跟踪掌握调解情况。对涉及可调解矛盾纠纷的案件,各公安派出所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受理和调查取证工作后再行移交,确保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整合资源 单一调解向联动调解转变

为了及时掌握各种社会矛盾,牢牢掌控社会动态,驻公安派出所所调解室组成人员除由区司法局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外,派出所专门指定1名公安民警到调解室担任联络员,负责交付调解案件的联络、调解和案卷整理工作,通过整合职能,实现公安机关处警快速反应机制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经验的优势互补,最快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驻公安派出所所调解员与接处警对接具体实行“先接处、后移交”模式,即公安110接警后及时出警处置,调查了解情况,根据矛盾纠纷性质、特点,或当场先行调解,或先行搜集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对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的一般纠纷或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处警民警填写《移送调解函》,连同纠纷案由、事实等材料一并移交驻所调解室。

完善机制 无序调解向规范调解转变

在高坪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司法所与派出所两个层面,建立联络员每月例会制度,交流通报和分析研判“公调对接”工作,及时发现不足,共同改进。遇重大疑难调解案件,迅速启动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工作合力。驻公安派出所所调解室定期召开分析会,共享信息资源,分析纠纷形势,研究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依托“律师之家”培训大平台,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人士及专业调解员,专项培训社区民警、驻公安派出所所调解员,提升其法律修养和调解水平。根据纠纷的难易程度、争议标的大小、是否存在群体性矛盾等情况对驻公安派出所所人民调解员进行实绩考核,同时,各派出所也将调解工作纳入对相关民警的日常考核,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驻公安派出所所调解室的成立,是高坪区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以及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工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实践,全面实现了调解工作从被动作战向主动打防的转变,各自为战向联动处置的转变,事后处置向源头化解的转变。它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还赋予其新的活力和生命,让“枫桥经验”在高坪逐步落地生根,焕发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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