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台上偷1元 拘留所里蹲7天
一男子深夜潜进酒店收银台偷盗,只偷得收银台内1元钱,就被当场制服。昨(25)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华凤派出所获悉,王晓(化名)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 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深夜潜进酒店 偷盗被逮现行
事发当天凌晨3时, 顺庆区的一家酒店仍在营业,老板李秀全(化名)当时刚刚把收银台里的钱整理出来,锁进抽屉。
因时间比较晚了, 李秀全估摸着应该没什么人会来酒店了, 就准备去酒店收银台旁的小房间躺一下。 躺在这个小房间里,外面只要有动静都能听得见,所以他也没有把酒店大厅的门锁上。
不一会睡得迷迷糊糊的李秀全,就听到了外面有动静, 李秀全悄悄起身去查看, 只见一个年轻男子正在收银台里翻来翻去,形迹可疑,李秀全冲上去,将其制服。随后,李秀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只偷了一元钱 小偷被拘7日
顺庆区公安分局华凤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经过李秀全和民警的清算,他只损失了收银台里面的1元钱,其他的重要钱财因提前进行整理,还没有被小偷翻找到,所以没有损失。
民警根据李秀全的描述, 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确认了该男子偷窃的事实,于是,就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 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叫王晓,他对于自己偷窃的事实也供认不讳。王晓告诉民警,他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几乎每天在网吧打游戏睡觉。有钱的时候,就在网吧上网,没钱的时候,就在网吧睡觉,平时基本上没有经济收入,因为没钱,他都已经有几天没有吃过饭了,当天,他就想偷几百元到成都去找工作,没想到只偷了1元钱就被抓了。
经过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王晓是个惯偷,曾经在2015年5月因为盗窃电瓶车被判刑一年五个月, 去年11月才刑满释放。
民警告诉记者, 虽然王晓盗窃的金额不大,但是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结合其有盗窃前科,对其处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南充晚报记者 邓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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