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影响使用 法院责令卖家负责

南充日报 2018-04-13 04: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然)日前,向先生在龙某手上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接房屋后发现存在漏水现象,在找到龙某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先生将龙某告上法庭。4月12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龙某承担全部修复费2.7万元。

2017年,向先生因结婚,在龙某手上购买了一套位于顺庆区某小区的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129.93平方米,双方约定购房价款为73.8万元,向先生通过贷款向龙某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项。随后,在交接房屋的过程中,向先生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现象,遂找到龙某理论。龙某称房屋是二手房,该房屋就是以现状出售,拒绝对卖出房屋进行维修。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1月,向先生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龙某赔偿因房屋漏水导致的损失3万元。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房屋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漏水现象,有房屋中介员工的证言证实。房屋漏水属于较为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且房屋的漏水现象是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在房屋的交接中出现。在双方达成购房协议时,向先生并没有发现房屋的漏水现象,也没有明确表示愿意接受漏水房屋。该院遂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责令龙某向向先生支付房屋修复费用2.7万元。

新闻推荐

基层文化阵地设施完善 社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本报记者杜杰被授予全国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南充市积极探索“文化+”的发展模式,市、县、乡、村、院、户六级公共文化阵地免费开放,全市所有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免费享用,文化惠...

南充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充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