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核定28项医疗服务项目报销类别
(记者 杨晓江 张蓉萍)3月2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南充市对2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核定了医保报销类别。其中,甲类15项,按住院报销比例报销;乙类5项,个人先期自付规定比例后按住院报销比例报销;自费8项,医保不予报销。
记者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报销类别及收费标准表》上看到,15个甲类项目包含:尿胰蛋白酶原-2、腹腔恶性肿瘤特殊治疗、血栓弹力图试验、结核感染T细胞γ干扰素释放实验(TBIGRA)、内镜色素检查、消化道内镜活检术、经电子胃镜超声微探头检查、超声结肠镜检查、脑深部刺激器置入术、脑深部刺激器置换术、胰岛术皮下注射、经电子内镜食管胃十二指肠黏膜剥离术(ESD)、经电子内镜结肠黏膜剥离术(结肠ESD)、经皮乳腺肿物微创旋切术、水动力清创术。5个乙类项目包含:自动乳腺全容积成像系统超声检查、射频消融术、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区域热循环灌注治疗、颅微动力系统。
“以‘脑深部刺激器置入术\’为例,此项手术三甲医院收费1670元,以前帕金森病人接受这项手术治疗时,手术费用及相关材料费均不能报销。现在不仅手术费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而且手术中使用的‘脑深部刺激器(俗称脑起搏器)\’也可以按医保最高结算限价8万元纳入报销,极大地减轻了病人的负担。”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还新增热疗管道组件和各类手术旋切系统、切割系统、刀系统2类材料纳入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并制定了医保最高结算限价。
记者还了解到,南充市已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纳入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已经出台了36种国家谈判药品使用管理细则,目前正在选择特殊药品供应机构,待供药机构确定后,将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使用患者进行费用补报。
近年来,南充市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已经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重病)保险为辅、门诊特殊疾病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特别是2017年全市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农合后,破除了长期以来医保城乡二元结构,全市参保实现了全覆盖,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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