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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交车车身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车身内容不健康影响市容将受罚

南充日报 2018-01-09 08:05 大字

(记者 刘洋 实习生 李佳佳)为规范城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的设置与发布,打造城市流动的靓丽风景线,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南充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1月8日,记者了解到,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南充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交车车身广告的设置应遵守8种规定,如禁止发布涉及性病、烟草及不健康内容相关的广告。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充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广告限制在两侧车窗以下、前轮中心线以后位置,车身正前方、两侧车窗及以上部位、尾部车窗及以上部位,不得用于广告发布;公益广告不得低于广告发布面积的30%;同一条公交线路只能发布相同内容的车身广告;车身广告的主题色彩,尽可能采用与车身识别色彩相近或相邻色系,尽可能避免大面积使用反差过分强烈的对比色彩;车身广告画面应紧贴车体,不得使用突出车身的立体形式发布;车身广告禁止使用反光材料制作;车身广告图案应当与公共汽车头牌、尾牌、腰牌、车头、车尾线路编号、车门警示语等明显区别,方便市民乘车识别;禁止发布涉及性病、烟草及不健康内容相关的广告。

《南充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市辖城区公交车车身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交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监督、综合协调等工作,对违反广告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车身广告发布内容的监管;运管、交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实施本管理规定。车身广告内容违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擅自发布未经审核的车身广告的,或者车身广告出现破损、残缺等现象没有及时更换或修复影响市容观瞻的,由市城管部门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南充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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