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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法治宣传进校园

四川经济日报 2017-11-02 01:39 大字

10月31日上午,嘉陵法院在嘉陵区陈寿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来自陈寿中学初一(七)班的60多名学生及教师代表仔细聆听了嘉陵法院刑庭庭长彭禹讲授的《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类型及自我防范》、民二庭庭长刘春莲讲授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及权利救济途径》,师生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上午8:40分,法治宣讲活动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帷幕。彭禹法官从自己日常庭审的判例入手,宣讲了青少年犯罪的诸如“过度沉迷网络、吸毒吸烟、贪图小利”等七类主要成因和“故意伤害、盗窃、抢劫、运输贩卖毒品”四类主要犯罪类型,并就青少年如何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提出了建议。刘春莲法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学生实际,宣讲了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内容,并指出了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有效救济方法。两位法官的讲解内容充实,贴近学生实际,案例鲜活,生动形象,言语朴实,易于理解,受到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

初一(七)班李嘉懿同学对记者说:“两位法官的讲解非常精彩,所讲的法律知识很贴近我们,案例也均发生在嘉陵,听了之后我很受教育,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明白了法律的红线,懂得了法律的威严,更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陈寿中学张涓老师表示:“嘉陵法院的法官们专门抽出时间来陈寿中学为师生们上法治课,我们非常感谢。通过这次宣讲,老师们也受到了一次法律的洗礼,也使我们深刻意识到法治教育的价值和重大意义,更加坚定了我们开展法治宣传的信心,我们将继续邀请法律工作者来校宣讲,继续开展好法律团课等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陈中学子立志做有法律素养的新时代中学生。”

法律进学校是“法律七进”的主要内容之一,嘉陵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为扎实开展好活动,该院专门从刑庭、民庭、火花法庭等庭室抽调资深法官组成法治宣讲团,在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有效提升学生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鼎力支持平安校园建设。(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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