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伪造网约车运输证 罚款1—3万元
本报讯(张飞记者牟廷河)9月4日,南充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召开关于《南充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媒体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失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红兵介绍,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首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3年。
另外,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失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罗琴)9月3日,记者从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南充市前二十一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206件,截至9月3日11时30分,应向省上报206件信访件,已上报205件...
南充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充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