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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立10个法律援助大厅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保的2倍”,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因见义勇为权益受损需要维权等情形实行“零门槛”,

南充日报 2017-09-02 04: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蓉萍 实习生 罗虹)8月31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让更多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南充市不断加强窗口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有效解决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南充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除规定的10类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外,还将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就业、就医、房屋征收补偿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使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同时,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保的2倍”,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因见义勇为权益受损需要维权等情形实行“零门槛”,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指派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律师参与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的申诉案件,对经济困难申诉人提供咨询、代书、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服务,帮助其依法维权。去年以来,通过扩范围、降门槛,全市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同比增长11.5%。

目前,全市共建立10个法律援助大厅,298个乡镇(街道)及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1830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困难群众通过公共交通工具,在1小时内就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优化快捷受理平台,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由固定电话、手工记录向智能调度、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五类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开设专门接待窗口,随到随办、优先指派;对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万余件,办案数量连年位居全省前三,累计为1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特别是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600余件,老年人维权案件1600余件,依法为贫弱群体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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