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南充市取消250项证明对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各地、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国有)企业不得再要求群众提供
●本报记者 李奎
日常生活中,人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办一件事常常被要求开这样那样的证明。不过,这样的不便在南充市将大大减少。
8月21日,记者从市监察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参与,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共取消了“无户口人员情况证明”“村组证明”“城市(农村)居住证明”“婚姻证明”等250项证明。
取消250项证明 方便老百姓办事
8月21日,记者在市监察局看到,南充市取消250项证明“清单”已经“出炉”。市监察局一名负责人介绍,这些取消的证明,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开始实施。
这份长长的“清单”涉及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农牧业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红十字会等28个部门、组织,以及银行等多家单位,大多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取消了“非法经营机动车被扣,经营者家庭困难证明”“车辆信息证明”“在本地暂住证明”“电瓶车发票遗失证明”等;市公安局取消了“农村婚姻迁户证明”“农村门牌号更换证明”“同一人证明”“农村实际居住证明”等。市民政局则一次性取消了38项证明,比如“低保边缘户证明”“低保困难、临时救助、困难帮扶救助、家庭收入困难、社区快速救助等资格证明”“无工作、失业证明”“婚育情况证明”“收养状况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市城管执法局取消了“占道经营申请表”;市人社局取消了“务工证明”“补办失业金证明”“在业从业情况证明”等;市食药监局取消了“农村自办群众性宴席备案表”“外设仓库产权证明”等。
“其实,一些证明已经没有存在价值,及时取消后,将大大方便老百姓,办事时不用反复跑。”一名市级部门负责人认为。
借鉴“成都经验” 激发市场活力创造力
6月13日,南充市在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时要求,务必按照会议要求,对相关工作再明确、再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放管服”改革,必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应纳入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纳入,应取缔的事项务必限期清理。凡是清单上没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再乱开、乱要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会议结束后,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参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南充市借鉴成都市清理村(社区)证明的经验及做法,及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开具的村(社区)证明进行逐一清理,在全市自查清理报送实施证明的基础上,市纪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进行专题研究,通过逐条比对审核,剔除无效、去除重复内容后,最后共取消了250项证明。
“借鉴成都经验,凡是成都市取消的证明,南充市均予以取消;成都市保留的事项,如果南充市也有,则能取尽取;南充市自有的事项,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能取尽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荣秀介绍,此次清理部门证明的原则是,凡无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证明,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无上述依据,群众办事时确实需要的证明事项,经充分论证后可以保留。清理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依法规范群众办事要素材料,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成渝第二城建设打造一流的软环境。
被取消的证明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根据安排,此次南充市清理取消250项证明后,对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各地、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国有)企业不得再要求群众提供。对保留证明事项的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进行明确和优化,并制定服务指南。同时,各地要将保留证明事项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集中办理,要明确和相对固定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及时高效办理。
如果一些群众在外省(市)办事时,要求出具的证明,南充市将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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