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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南充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南充日报 2017-07-28 08:44 大字

●青海俊 记者 雍宏伟

南充市法律援助工程连续9年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近三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稳居全省前列,共为1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这一组数据,既是南充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缩影,又集中展示了南充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走过的不平凡历程。

吹响法援集结号

今年2月17日,25名女工来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绣有“捍卫正义、为民解忧”的大红锦旗送到中心负责人手中。这些女工是外地某连锁经营公司南充门店的员工。2015年初,因该公司内部重组,这些女工停止工作,并被停发工资,且未获得任何补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迅速指派2名援助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在案件办理中,援助律师在多次往返成都调查受阻的情况下,依然搜集到大量证据,向市劳动仲裁院提起仲裁得到支持,裁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定不服,遂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女工经济损失38万余元。但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援助律师考虑到二审程序比较漫长,女工的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为此,援助律师主动出击,与用人单位多次磋商、协调,终于促成用人单位与女工达成和解,用人单位撤回上诉,女工及时拿到赔偿款。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法律援助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普通群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出台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推动南充市法律援助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法律援助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号工程”,抓好顶层设计,制订路线图、时间表、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出台了《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与监管的意见》,编辑出版《南充法律援助》专刊。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市建立了10个法律援助大厅和法援人才库,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三所”为主阵地,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98个、法律援助联系点1830个,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大法援”格局。

布局法援服务圈

今年7月10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某部队政治处发来的公函,称该部南充籍现役军人许某的父亲在3月中旬搭乘他人面包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现已花费近20万元,因两名当事人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以各种理由拒付,特来函请为许某的父亲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接到来函后,中心负责人立即带领援助律师驱车前往医院,与许某家属见面了解情况,现场解答有关问题,安排援助律师提前介入,对双方先行调解,同时做好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工作。目前,该中心正密切关注跟进该案件。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协调解决涉军案件43件,受到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普遍赞誉。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服务全天候。在不断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基础上,升级了全市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探索网络援助服务,依托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开通了网上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网上审批办理服务,降低了援助成本,使法律援助触手可及。

为更好做到“应援尽援”,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该中心从实际出发,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范围。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援助事项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推行“点援制”服务,让受援人根据援助律师的专业方向、执业年限、办案经历自主选择承办律师,更好地满足受援人差异化法律需求。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是否困难,一路“绿灯”。对涉及人数多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先行指派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近三年来,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00余件,涉及金额1.2亿余元,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3.5万人次。

打造法援“升级版”

法援有范围,服务无止境。法律援助既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更好服务“155发展战略”,市司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与时俱进,用足“绣花”功夫,抓好精准法援,创新法援新模式,打造法援“升级版”,提高法援执行力,做到“应援优援”。

市司法局将法律援助与***深度融合。在嘉陵区试点推行法律援助贫困人口全覆盖。将该区建档立卡的2068户贫困户64811名贫困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只要有法律援助需求,贫困户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就可得到优先法律援助服务。在法律援助机构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服务专区,对贫困户开展电话预约和上门受理等服务。加强省外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先后在北京、西安、厦门、广州、上海等10个南充外出农民工较集中的大城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站点,发挥了“娘家人”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信访等工作,主动介入难点问题,法律援助维稳职能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援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市直属23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轮流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通过以上举措,使法援工作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近,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做到了法援暖身暖心。2015年以来,全市办理的近万件法援案件无一例质量投诉,受援人满意率达93%以上。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并多次被省司法厅、南充市委市政府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省市领导先后调研南充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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