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名下冒出一辆车曾丢失身份证惹麻烦?

南充晚报 2020-10-22 14:55 大字

“我父亲从来没有买过车,也没有人赠送他车,他的名下怎么有了一辆报废车呢?”近日,家住顺庆区的余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称,前段时间,他意外发现70岁的父亲,在车管所登记的车辆信息上面有一辆报废车辆的记录,让他们感到很奇怪。

奇怪!七旬老翁名下 莫名出现车辆登记记录

“我父亲是1950年出生的,今年70岁。他常年都在家里,基本上没怎么出过门。前段时间, 我们却意外发现父亲的名下有一辆报废车辆。”余先生说,他父亲是低保户,今年,他在相关部门审查父亲的低保材料时, 意外发现父亲的身份信息下居然登记有一辆已经报废的车辆。

余先生感觉有些不对劲,赶紧回家询问父亲, 询问他是否有购车行为。 父亲明确地告诉他,自己从来没有购车行为。

余先生还称, 其实他也很清楚, 因为没有驾驶车辆的需要,父亲不仅没有购买过车辆,而且也一直没有考取驾照。

怀疑!身份证曾丢失 可能身份信息被人冒用

记者来到了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相关情况。 市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查询, 发现余先生父亲的身份信息所登记的购车时间记录是2015年8月,购车程序完整,相关手续齐全。其中的《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有余先生父亲名字字样的签名和一个红色手指印。受委托人一栏签有一个姓范的名字。 还有资料显示父亲购买了一辆二手车。 因为该二手车没有经过审车程序, 被定义为报废车辆。

“资料上还显示,这一切手续是在南部县办理的。”余先生说,身份证号、 姓名确实是父亲的,但父亲并没有去过南部县,都不是他所为。后来,经过全家人仔细回忆,想起了一件事:2013年,父亲的身份证曾丢失过。所以他们怀疑有人捡到父亲的身份证后,冒用他的身份信息登记了车辆。

解决!核实后注销 可走司法程序维权

“我们对此事作了深入调查。”南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查询了当时的相关资料,并且走访了售出该车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询问了委托人当时被委托的相关信息, 得到的信息均和资料上相符。

这名负责人还说,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委托办理相关业务是符合规定的, 并且该车的资料里也有委托人、 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都需要对真实性负责。鉴于此事情况特殊,经商量,他们先暂时为余先生的父亲办理注销业务。如果余先生觉得父亲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邓坦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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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如实提交材料

《机动车登记》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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