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余捆整整齐齐的档案, 共计4000余件,尘封碉楼10载。 尘封碉楼10载 40年后放异彩

四川政协报 2019-10-22 09:00 大字

上世纪60年代初,尘封在南部县公安局一间库房中的《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被发现,随后被南部县档案馆整理出来,移交给南充地委档案科。40年过后,这部《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开始走红了:2003年10月,《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04年,《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全宗指南》出版;2009年12月,《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目录》出版发行,并获得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6年,全套308册的《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出版发行。在该书出版发行座谈会上,有专家认为,清代南部县衙门档案的发现,与敦煌文书、故宫“八千麻袋”藏品的发现相比,虽有大小、轻重之别,但都是中国文献史上的奇迹,是中华民族的学术财富和人文财富。

在南部县城文庙街的原县公安局里,不知是哪一年修建了一座碉楼。新中国成立之初,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将接管旧政权时发现的一大堆档案材料,放进了碉楼里。这一放,就是10年之久。由于无人管理,老鼠在里面横行,许多档案被啃噬;加上潮湿,不少档案的纸张发霉、粘连、字迹褪色;还有不少纸张被虫蛀。

1960年,四川省档案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调查清理旧政权机关档案。当年10月,当时的南充地委档案科抽调人员赴南部县调查时,从县委办公室处得知,有一批旧档案放在公安局的碉楼里。调查人员赶到公安局,打开碉楼,他们倒抽了一口气:散发浓烈霉味的碉楼中,堆放着100余捆整整齐齐的档案,共计4000余件。至此,这些档案才走出碉楼,进入当时设施简陋的县档案馆。接着,县档案馆组织人员进行简单清理,登记造册,于1965年移交南充地委档案科。

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10月,南充地区档案馆新馆落成。这批沉睡多年的历史档案搬进了新家,得到妥善保管,并开始进行再次抢救、整理。40余名档案工作者花了整整3年时间,终于将这批18186卷,84010件的《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彻底清理完毕。

2002年10月,经媒体报道,这批档案引起了档案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四川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等的专家学者,先后前往实地考察,认为《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是目前发现的唯一没有断代的县级档案,是难得的地方文献珍宝。2003年,经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的评审,《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04年7月,四川省档案局与南充市委、市政府召集市财政局、市档案局等单位召开联合会议,决定由省档案局和南充市政府每年安排一笔专项经费,用于《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的抢救整理、开发利用,使该档案的抢救步入规范化。从2004年年底开始,南充市档案局开始组织人员对该档案进行全面、规范、科学抢救整理,针对档案现状,逐一进行裱糊、固定档号、著录、缩微、拍照、刻录光盘、建立数据库,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2008年年底。2012年,南充市档案局又联合国家清史编撰委员会等合作编纂《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图书,于2016年正式出版。

与此同时,档案界、国内高校的不少专家学者,纷纷以这部档案为主要文献支撑,开展跨学科、多领域、多主题的专题研究,在相关领域推出了一大批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或形成专题研究的系列学术专著,引起强烈的反响。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传奇■贾登荣

●档案跨越256年,中间没有断代, 在清代县级地方政权档案中,是绝无仅有的。

跨越256年 内容包罗万象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形成于顺治十三年至宣统三年(1656年至1911年),跨越整个清王朝268年中的256年,中间没有断代,这在过去发现的清代县级地方政权档案中,是绝无仅有的。档案所记载内容包含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司法、宗教、外交等方方面面,是县级地方政权的“全景缩影”。档案分吏、户、礼、兵、刑、工、盐七房保存,极具系统性、完整性;它不仅是对清代南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等方方面面的历史记录,还跳出南部县境,辐射川北、全川、西南以至中国许多地方。档案中涉及人物众多,上至清朝皇帝、皇太后、封疆大吏,下至县令、差役、百姓,无不涵盖,其中有知名的历史人物,更多的则为普通民众。

《清代南部县衙门档案》真实、全面地记录了南部县衙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如在“吏房”这一部分,除了记载对县内吏役的选用、任免、奖惩、考核,机构的设置、合并、更改等外,还记载了皇帝上谕、总督奏折,以及成立四川戒烟总局、开办四川彩票公司、新设四川巡警、成立四川农务总会等的布告。在“户房”这一部分中,记载有田房买卖、粮税、租佃、酒税、灾情等,还记载了一起卖妻文约、一起拆房案,以及清政府及地方有关赈灾的告示。在“礼部”这一部分,记载了光绪十年对70岁以上老人和120岁以上老人分别旌赏耆老的规定;光绪十四年销毁《红楼梦》《西厢记》《锦香亭》的示谕;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严禁各中小学堂学生吸食各种烟草的禁令等。此外还记载有外国人过境游历、传教、办学、置产及教案等。

历史上,南部县是重要的井盐产地,所以,清代的南部县与其它县相比,就多设了“盐房”。这在档案中也得到了体现。如:光绪十四年订发《盐务官奖励章程》;光绪二十一年,南部县衙通知“买卖井灶须到盐房过拨名册,以杜积弊。”还记载了盐工暴动起义等事件。

在《清代南部县衙门档案》中,有大量审理民间刑民诉讼案件形成的司法档案。最有趣的是,在档案中居然有“妻子休夫”的记载。档案记载,南部县临江乡乡民袁宗清与谢氏结婚后无子女,因为家庭贫困,袁宗清离家外出做生意,这一走便是6年。妻子谢氏按照当时的规定,提出与袁宗清“离婚”,但她对外却声称夫妇不和,自愿离异。也就是说,女方休夫,还要为男方留足面子。后来通过媒人,谢氏改嫁杜应紫为妾,前夫袁宗清回来后,张口便向她要财礼钱十串和酒水钱一千六百文,后来又三番五次向她索要钱财。谢氏拒绝,袁宗清还将她告上县衙。

●档案为研究清代县级基层政权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 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材料。

一部清史县级基层政权的“活化石”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为研究清史,尤其是清代县级基层政权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材料;由于档案中有大量知县审理各种诉讼案件的文书,所以,它还为研究清代地方司法诉讼,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所记录的地方官员的选任、官员的就职檄文、官员廉政建设等,也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档案中记录了清代较为完整的任职回避制度,包括:地区回避、亲属回避等。从顺治四年(1647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在长达两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清代南部县先后有144名知县到任履职。在众多的知县中,没有一人来自四川本省,最近的来自云南、贵州等邻省,而最远的来自黑龙江、广东、福建等地。

这些知县于走马上任之初,都要发布檄文,张贴告示,将自己的从政理念昭告天下。如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出任南部县知县的浙江绍兴人章仪庆,在到任前就发布了一篇檄文,专门对“阖衙书役人等”明确提出要求:“公馆衙署只须洒扫洁净,毋得张灯结彩稍事奢华,应用一切器具照常备置”,为减轻百姓负担,他特别强调:“不准藉端苛派扰累民间。”为贴近民众,章仪庆到任后,还以白话文的形式,写了一篇告示:“本县两代宦蜀,早已自矢清勤。地方一切利弊,莫不洞悉情形。兹者调任斯土,合亟揭示官箴。衙门最重关防,首先裁去门丁。请员专司收发,务期弊绝风清。事无轻重巨细,莫不亲自决行。要在一秉大公,使民共见共闻。仆役书差人等,随时约束严明。如敢招摇撞骗,拿办绝不徇情。本县言出法随,其各一体凛遵。”

宣统元年四月,湖南大庸(今张家界市)的侯昌镇赴南部县任知县。他在就任南部县知县的檄文中,着重强调:“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到南部县正式就任之后,侯昌镇也沿袭历任南部县知县的做法,以白话文的形式,写了一篇告示:“本县莅任各县,关防必先认真……治理悉由已出,概不假手于人。幕友皆延正士,并未携带官亲。所有家人杂役,选派亦极严明。平日督查办事,不准擅出宅门。倘有无知妄作,假官势焰熏蒸;或则招摇撞骗,或则搕诈平民;甚至词讼案件,违规需索钱文。种种不法情事,无论受害何人,准其随时捆送,惩治绝不徇情。绅商士庶人等,其各一体凛遵。”

从上可以看出,章仪庆和侯昌镇都是崇尚廉洁的县官,也是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地方行政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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