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1批 2018年11月21日)

南充日报 2018-11-22 03:48 大字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X51 0000 2018 1113 0016

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金南植化有限公司白天假装停产,晚上动工,噪音、粉尘污染,气味难闻,无废气、粉尘收集装置;该厂无环评、无排污许可证,无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夜晚将500-700吨废水偷排到嘉陵江,生产废渣未经处理污染环境。有检查时,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有人为其通风报信。南充市大气水土壤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白天假装停产,晚上动工,噪音、粉尘污染,气味难闻,无废气、粉尘收集装置”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为24小时不间断生产,采用湿法磨粉工艺,磨粉车间密封,有专用传输管道,输出口安装有粉尘收集袋。经检测,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均未超标。

2、关于“无环评”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委托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公司编制了《高坪区陈皮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市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高坪区陈皮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的备案通知》(南市环审〔2017〕42号)。

3、关于“无排污许可证”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45号令)第十四项医药制造业38款规定:“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生产,实施排污许可的时限为2020年”。经市环保局确认,环保部门正在分类实施办理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目前尚未启动此类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

4、关于“无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建有一个日处理废水300吨的污水处理站和一口容量500立方米的污水调节池,采用二次气浮法处理,安装了废渣、污泥压榨除水设备、柔性膜过滤器、废水在线监控系统,在线监控系统显示出水口水质达标。经检测,出水口废水各项指标未超标。

5、关于“夜晚将500—700吨废水偷排到嘉陵江”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漏排情形,废水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排放废水与生产用水基本相符。

6、关于“生产废渣未经处理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将生产废渣交永明环保公司送往李渡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7、关于“有检查时,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有人为其通风报信”。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有关部门排查,尚未发现有工作人员为其通风报信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一凡;

责任单位:南充市农牧业局;

责任人:南充市农牧业局局长滕明鹏、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寇兴奎。

2018年11月14日—20日,由南充市农牧业局副局长黎德富同志,南充市植保植检站站长冯礼斌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责令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立即建设缺失的围墙,在2018年11月22日前完成;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噪音和粉尘达标排放。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责令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备案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做好排污许可证办理的准备工作,按国家环保部第45号令要求和环境保护部门具体安排,在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

(四)第四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责令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加盖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雨棚,做到雨污分流,在2018年11月22日前完成;责成高坪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废水在线监控系统的执法监管,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五)第五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责令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加强生产废水管理,确保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整改期限:长期坚持;责成高坪区环保局强化属地行业监管和执法检查,对涉嫌偷排漏排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六)第六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责令南充市高坪金南植化有限公司加强生产废渣管理,属地环保部门强化对企业废渣处理的跟踪检查,确保废渣交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七)第七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责成属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做好保密工作。对通风报信、阻碍执法者,依纪依法予以处置。整改期限:长期坚持。无2 X51 0000 2018 1113 0002

南充市顺庆区悠山丽景二期二十七栋和二十三栋之间有一个露天垃圾池,长期堆放建渣,臭味、扬尘严重;二十三栋一单元门口阴沟长期污水满沟,无人疏通,臭味明显。南充市水土壤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该信访投诉件与11月11日第九批D510000201811110049号为同一信访事项。

1.关于“悠山丽景二期二十七栋和二十三栋之间有一个露天垃圾池,长期堆放建渣,臭味、扬尘严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露天垃圾池”,实际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23-27栋之间空地规划设置的临时装修垃圾堆放点,主要用于堆放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之前因清运不及时,存在扬尘和臭味。现场发现,该处现已打围封闭,并用防尘网对建筑物顶部进行了覆盖,安装了喷淋设备。

2.关于“悠山丽景二期二十三栋一单元门口阴沟长期污水满沟,无人疏通,臭味明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小区23栋3单元的“阴沟”实为小区雨水排水沟,沟面用青石板进行了密闭,之前因长时间缺乏清理,加之冲洗地面污水进入沟内,导致排水沟内有积存污水,并有一定的臭味。现场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对小区重点窨井、水沟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并对小区进行了全面消杀,小区环境良好。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

责任单位: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市环卫处、华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何良永、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张洪英、市环卫处主任曹天贵、华凤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潜文。

2018年11月12日上午,顺庆区委副书记尹成平同志率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市环卫处和华凤街道办事处等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该问题已在第9批第D510000201811110049号投诉转办件办理时得到整改,由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会同小区物业将整改情况向业主进行走访宣传,避免重复投诉。二是建章立制。由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责令物业建立垃圾定期清运制度,对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净化小区环境。责任期限: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该问题已在第九批第D510000201811110049号投诉转办件办理时得到整改,由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会同小区物业将整改情况向业主进行走访宣传,避免重复投诉。二是建章立制。由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责令物业公司建立定期清理冲洗制度,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每月对小区排水沟进行全面消杀,防止滋生蚊虫。责任期限:长期坚持。

(三)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由顺庆区城管执法局和华凤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整改效果不反弹。无3 D51 0000 2018 1113 0048

南充市高坪区常乐镇苏家桥村富成页岩机砖厂处于常乐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周围有大量的居民区,废气扰民,请相关单位查处。另反映11月3日下午已经反映过,但没在政府网站上看到回复。南充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高坪区常乐镇苏家桥村富成页岩机砖厂处于常乐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周围有大量的居民区,废气扰民,请相关单位查处”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富成页岩机砖厂与场镇集中建城区虽有螺溪河相隔,但相邻苏家桥村幼儿园和苏家桥村5、7、8组部分居民。现场选取场镇集中区中心点(长乐镇人民政府)、苏家桥幼儿园、最近居民张仕龙家三个点位进行测绘,测绘结果分别为760.79米、169.34米、109.34米,三个点位距离均符合区环保局<关于南充市富成页岩机砖厂《年产3500万匹多孔砖、页岩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评函〔2012〕29号“设置50米环境保护距离”的要求。因需进行设备更换,该厂于2018年10月19日申请暂停生产,期间不存在废气污染问题。周边居民证实该厂停产前有过晚上10点以后开工的现象,但对砖厂噪声、粉尘没明显感觉。调查还发现,该厂在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曾被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在整改中按时限要求安装了脱硫设备2套和喷雾除尘器1台。2017年7月26日、8月9日和2018年9月20日先后3次经四川深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其结果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各项废气排放满足要求。同时,区环保局先后2次到厂区周边居民聚居点家中对砖厂是否存在生产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入户调查,2017年8月接受调查的22户、2017年11月接受调查的36户居民均签字确认该厂生产期间无生产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

2.关于“反映11月3日下午已经反映过,但没在政府网站上看到回复”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对举报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已于2018年11月10日分别在南充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了公示,网民可随时登录查看。属实

责任领导:高坪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王宗坤;

责任单位: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

责任人: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局长邓元文。

2018年11月14日-15日,由高坪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王宗坤,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局长邓元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现场查明南充市高坪区常乐镇苏家桥村富成页岩机砖厂区周边与居民点的距离均大于规定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建设符合场镇城市建设规划,该镇规划暂未修编,故未实施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虽该厂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其采矿权限也未到期,但对厂区周边居民生活和幼儿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经高坪区委区政府研究,拟待该砖厂2019年3月《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同意办理延长该企业采矿生产相关手续,并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予以关停。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2018年11月18日,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工作人员和长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走访富成页岩机砖厂附近居民,对砖厂的处理情况再次向居民进行答复,并将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地址在富成页岩机砖厂附近进行张贴公开。无4 D51 0000 2018 1113 0025

南充市南部县金鱼桥村杀猪场,空气臭味很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南充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信访投诉的金鱼桥村杀猪场为南部县金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2日前在此经营的生猪屠宰场,11月2日该屠宰场已搬迁至蜀北街道办事处松云洞村。原屠宰场内无垃圾和杂物,原屠宰设施已彻底清洗消毒,周边无污水、污物,不存在影响居民生活和污染空气的问题。经现场排查,信访投诉的杀猪场空气臭味问题实为金瑞食品公司老屠宰场旁边的2户养牛户(宋邦武、丁孝章)、1户猪毛收购点(杨宗芬)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周边住户丢弃的生活垃圾所致。以上养牛户、猪毛收购点均不属于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宋邦武养牛散养户于2017年12月租赁金鱼桥社区9组当地农户住房饲养肉牛,存栏肉牛2头,养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干粪经收集包装后农用。丁孝章养牛散养户位于金鱼桥社区9组,存栏肉牛6头,养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干粪经收集包装后农用。杨宗芬猪毛收购点位于金鱼桥社区嘉陵路158号,利用院内及周边空地暂存堆放猪毛等固体废弃物,现场堆放数量90余袋,环境卫生较差并伴有恶臭。该猪毛收购点旁边有一处闲置未利用土地,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及杂物,连同猪毛产生的臭味是信访投诉“空气臭味很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主要原因。属实

责任领导:南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彬;

责任单位:南部县农牧业局、南部县城管执法局、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南部县环保局、南部县蜀北街道办;

责任人:南部县农牧业局局长梁德华、南部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刘崇重、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宁、南部县环保局局长任勇、南部县蜀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张伦。

2018年11月14—16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全杰同志率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蜀北街道办等工作专班人员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1.行政处罚情况:县城管执法大队正在对猪毛收购点业主杨宗芬涉嫌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11月14日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南城综执市责改字[2018]20225号)。

2.整改情况:金鱼桥社区虽位于城郊接合部,但属于禁养区。一是劝导养牛业主转移饲养。责成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和蜀北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业主另选合适地址饲养。经过协商,2018年11月14日,宋邦武自愿将2头肉牛转移至大桥镇饲养,丁孝章自愿将4头肉牛转移至成都、2头肉牛转移至阆中市洪山镇饲养。二是依法取缔猪毛收购点位。责成县农牧业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宗芬猪毛收购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去功能化。三是立行立改清除生活垃圾。2018年11月14日,县城管执法局和蜀北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及周边生活垃圾、杂物进行了彻底清理、消毒除臭等,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四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养牛业主和猪毛收购业主按粪污处理规程和技术规范对污染源进行了清理,县城管执法局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清洗消毒除臭;同时责成蜀北街道办事处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讲清洁、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南部县纪委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正在办理中。5 D51 0000 2018 1113 0050

南充市西充县城北新区安汉大酒店冬天使用地暖期间产生噪声很大,每天晚上特别明显,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向南充市、西充县政府都反映了,但都没人处理。另外,安汉新天地小区外面有很多餐馆,油烟随意排放,油烟对小区影响很大。南充市大气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西充县城北新区安汉大酒店冬天使用地暖期间产生噪音很大,每天晚上特别明显,影响小区居民生活”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查,安汉大酒店没有安装地暖,其中央空调系统供暖锅炉管道位于室内、中央空调外机位于一楼靠近小区草坪处,空调锅炉在温度低于55摄氏度高于63摄氏度就会产生异响。但排查发现安汉大酒店旁边的金北湾印象酒店安装了地暖和中央空调,其供暖锅炉管道位于室内、中央空调外机位于6楼楼顶。经第三方机构于2018年11月14日对安汉大酒店中央空调噪音检测,结果显示该空调昼间噪声未超标,夜间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7—2008)2类区噪声限值。同时,西充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11月13日晚对金北湾印象酒店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夜间噪声超标。综上,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2.关于“安汉新天地小区外面有很多餐馆,油烟随意排放,油烟对小区影响很大”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安汉新天地周边共有餐饮企业17家,该区域无专业商用烟道,其中只有“贵州水城羊肉”等11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经第三方机构于2018年11月14-15日对该处餐饮店油烟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14家营业的餐饮企业中,11家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但“金龙山家常菜”、“田园小厨”、“大龙火锅”3家因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监测结果不合规,油烟扰民情况属实。属实

责任领导: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春林;

责任单位: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人李念彪。

2018年11月13日,西充县政府副县长杨春林同志带领县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1)责令限期整改。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于2018年11月17日向安汉大酒店和金北湾印象酒店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西城执责〔2018〕第F145、F146号),11月15日与两家酒店签订《环保问题整改责任书》,并落实专人蹲守督导整改。(2)坚持立说立行。西充县环境保护局于11月17日落实技术人员指导督促安汉大酒店和金北湾印象酒店通过安装隔音板和隔音棉实施问题整改,已在2018年11月19日前完成整改。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2.整改情况:(1)责令限期整改。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于11月15日向“金龙山家常菜”、“田园小厨”、“大龙火锅”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西城执责改〔2018〕第F147号、F4347、F4346)责令当日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1月15日与14家营业中的餐饮企业(含安汉大酒店、金北湾印象酒店)签订《环保问题整改责任书》。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9日对“金龙山家常菜”无营业执照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市监责改字〔2018〕182号);要求立即整改,在2018年11月30日完成。(2)安装环保设施。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落实专人蹲点督导,责令11家油烟合格的餐饮业主正常使用排放设施,确保油烟排污设施正常运行;责令3家油烟超标的餐饮业主限时安装油烟净化器,在2018年11月17日前完成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强化长效规范管理

1.强化常态监管。责成西充县城管局城北中队对区域内餐饮企业噪声、油烟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并不定期邀请安汉新天地小区业主参与现场监督。2.严格执法检查。责成西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14家餐饮企业签订《环保问题整改责任书》,同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处餐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造成环境污染企业依法处罚和责令整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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