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自制新闻采访证件被约谈训诫
本报讯 近日, 有网友在某论坛发帖《私家车上放“新闻采访”牌牌,是猪鼻子插葱还是真的采访车?》, 称一辆车牌号为川R1D505的越野车, 放置有一块“新闻采访”牌子,落款为四川省某法治研究会, 网帖质疑新闻采访的真假。对此,市网信办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文广新局、南部县网信办等单位,多方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对杨某、王某明、王某3人进行约谈训诫。
据查,杨某系南部人,是帖文中放置“新闻采访”牌子的川R1D505的车主,现为市内一家公司职工。 今年3月30日,经人介绍,杨某、王某明、王某3人与四川省某法治研究会达成口头约定, 义务为四川某法治网采编南充范围内法制新闻信息,该研究会为3人办理了工作证。
四川省某法治研究会, 是自愿发起组建的地方性、学术性非营利社会组织,该协会建立的四川某法治网为普通网站,不具有新闻采编资质,所发工作证不具有新闻采访证件的性质。 通过百度搜索,截至目前,杨某、王某只在四川某法制网刊用两篇涉及法制和慈善的稿件,未发现恶意炒作、 敲诈勒索等行为。但是,3人凭工作证自制3块“新闻采访”牌子, 放置于3人私家车挡风玻璃处的做法,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新闻机构、 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 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 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市县两级网信部门、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等迅速约谈杨某等人, 组织学习《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批评训诫。同时,对举报此事的网友“这几天都是雨”表示感谢。 记者 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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