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南部县一养殖场未批先建、污染环境。接到该交办件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赓即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养殖场污染环境 环保部门拟处罚15万
■截至8月13日零时,该养殖场业主已将存栏生猪全面转运清场,对养殖场粪便等污染物进行了彻底外运清除,并对圈舍进行了消毒除臭处置
■南部县纪委对该养殖场污染问题涉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启动立案调查问责程序
●本报记者 刘洋 实习生 周星贝
“南部县永定镇永定村2组大油山有一处养殖场,未经批准违规修建,粪便肆意排放,污染当地水源。”8月11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该信访件移交南部县。接件后,市级相关部门、南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响应,赓即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
南部县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信访人反映的环保问题属实,目前,该县环保局已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开15万元的罚单;县纪委已对养殖场污染问题涉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和事启动了立案调查问责程序。
调查核实 养殖场未批先建擅自开工污染环境
信访人投诉举报的养殖场为南部县隆瑞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
经工作组调查核实,该养殖场地处宜养区,但未报批环评文件,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仅建有一个容积约30立方米的粪便临时收贮设施,未配套建设与设计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干粪发酵棚、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及沼液转运输送消纳体系,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开工、污染环境的问题。
“粪便临时收贮设施没有排污口,周边没有排污沟渠,养殖场的污水不属于故意直排。但由于下雨或是量大时,污水会外溢,确实存在污染,给周边住户造成影响。”南部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说。
立案查处 拟处罚养殖场15万元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工作组排查、梳理养殖场污染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停止饲养和消除污染源,对养殖场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养殖场附近水井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全面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同时,召开群众会议,征集群众环境诉求、整改意见和通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等。
南部县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13日零时,该养殖场业主已将存栏生猪全面转运清场,对养殖场粪便等污染物进行了彻底外运清除,并对圈舍进行了消毒除臭处置。县环保局对养殖场附近的2口水井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该养殖场15万元。县纪委于8月13日上午对养殖场污染问题涉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启动了立案调查问责程序。永定镇党委、政府会同县农牧业局、环保局组织召开了群众会议,通报了该养殖场污染问题处置情况,征求了群众有关诉求和意见,并安排专人对该养殖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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