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 七旬老汉竟烧毁林地
本报讯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显飞) 阆中一名七旬老汉看见自家树木被人砍断后心生不满,放火焚烧树木,引发山火,造成200多平方米的林地被烧毁。2月23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放火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杨某某是阆中市某乡人,今年70岁。 去年5月5日下午7时许,杨某某酒后散步来到自家的责任坡上,看见自家的树木被人砍断,他不知是谁砍的,心中极为不满。为了发泄怨气,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路边草丛及树木。当时正好刮着风,火借风势,越烧越旺,但杨某某却放任不管, 结果火势蔓延开来,引发山火, 一片林地迅速燃烧起来。这场火灾严重危及附近住户安全,村干部发现后,及时组织村民将大火扑灭。 经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烧毁林地226.6平方米。
2020年5月7日,杨某某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后,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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