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鲜”为噱头揽客 餐饮店被立案调查
本报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唐甜 实习生 王余胤)12月16日,记者从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阆中市一餐饮店以“河鲜”为噱头发放传单招揽顾客,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你们看嘛,这家鱼火锅店打着‘河鲜自助’的口号,到处发宣传单……”日前,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阆中市某自助鱼火锅店在开业之际到处散发广告单,广告单上明目张胆标明了“河鲜自助”等字样。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属实,该店内还堆放有未发完的“河鲜”广告单,经初步调查,该店所谓的“河鲜”其实是商家从农贸市场购进的养殖鱼,一点也不“鲜”。
据执法人员介绍,自助鱼火锅店以‘河鲜’为噱头来招揽顾客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目前该餐饮店已被立案调查。
为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有哪些行为属于严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及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法广告,以及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都属于查处范围,其中涉及犯罪的,还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靶向精准率,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等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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