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收两元就诊费医院遭罚50万元
本报讯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项目属于政府定价范围,阆中市一家医院却擅自对就诊病人收取就诊卡费用共计34万多元。昨(8)日,记者从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当事医院被处罚款50万元。
经阆中市市监局执法人员调查, 阆中市的这家当事医院从2018年1月起为病人办理“就诊一卡通”就诊卡,并以每张卡2元的价格收取现金费用,未向病人出具任何收费票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医院共收取就诊卡费34万多元。
市监部门调查认定, 该医院擅自对就诊病人收取就诊卡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 紧急措施” 之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事实。目前,阆中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医院处以罚款50万元。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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