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涉“疫”诈骗案宣判 朋友圈卖口罩诈骗三万元男子获刑两年

绵阳晚报 2020-02-20 08:06 大字

昨(19)日,涪城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张某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口罩)诈骗一案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该案从法院受理到审理、宣判不足24小时。

■周兰兰记者刘晏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3日,被告人张某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后赵某某(女,22岁,本案被害人)通过他人推荐,添加张某为微信好友。张某通过微信聊天、出示身份证等手段取得赵某某信任后,以出售给赵某某20000个口罩为幌子,骗得赵某某30200元,后予以挥霍,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仅剩现金6100元(已发还被害人赵某某)。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盗窃罪,2019年11月27日被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1月12日刑满释放。

涪城法院审理认为:在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口罩)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应依法从严惩处。被告人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涪城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法/苑/动/态

宣讲防疫知识

警车“变身”宣传车

平武法院

本报讯(庞佳记者邓勇)“新冠病,来得猛,防疫知识你要懂。不串门,勤洗手,莫事不要到处走。不拜年,不访友,取消宴席不吃酒……”连日来,平武法院审判专用警车“变身”防疫宣传车,缓缓在街区行驶,播放录音防疫知识。宣传音频详细地介绍了此次疫情的情况、政府防控工作措施、个人注意事项以及给群众的倡议等。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平武法院党组立即响应,广大干警积极深入一线开展防疫斗争。为了更好地宣传防疫知识,

平武法院主动作为,承担职责,警车“摇身一变”,成为防疫流动宣传站,不论白天黑夜,宣传车行驶在县城主干道、小区、乡镇、村社,将疫情防控政策及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让广播“声”入人心,同时避开大家休息时间,不扰民。

“农村不少老百姓尤其老年群体,平时对网络接触不多,对防疫知识也不太了解,法院的宣传车进村入户,让老百姓心里踏实了不少。”大家对此赞不绝口。一声声广播便是一句句关怀,能为疫情防控出一份力,平武法院干警也多了一份安心。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创新“三不”模式

梓潼法院

本报讯(肖艳记者邓勇)隔离病毒,但隔离不了庭审的脚步。在这紧张的“战疫期”,梓潼法院创新“三不”工作模式,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

“不见面”审执案件。法院通过公布温馨提示、告被执行人书等信息,积极探索微信视频、互联网庭审或通过庭审直播端口旁听案件等方式审理、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

“不间断”司法宣传。在立案庭、法警队和驻社区联防联控宣传点通过张贴公告、出动流动宣传车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告知广

大群众当前利用诉讼服务平台和微法院足不出户即可立案登记、参与审执业务及办理流程,扩大知晓面和受益度。

“不停顿”为民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强立案登记、档案查询和审判执行等服务力量,严格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把好司法为民服务“入口关”。

据统计,自2月3日复工以来,梓潼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0件,结案97件,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和微法院等平台网上立案29件,利用互联网云端、微信视频和庭审等多种形式调解、审理案件44件,其中调解5件、微信视频和互联网平台12件、庭审直播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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