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刑事案件优先办理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总结前期工作,查漏补缺、改进提升,通过升级强化“组织保障、示范引领、内控监管、打击惩处、宣传引导”,持续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升级加力。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 等工作预案,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 做到每日一调度,每天一督办,挂责问效,全面落实上级防控要求和履行检察职能。
在强化示范引领方面,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和志愿者服务队,实行网格化工作模式,以4个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防控小组,深入居民小区,通过上门摸排、座谈走访、登记消毒、体温测量等形式详细了解基本情况,督促检查并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防疫宣传工作。
在强化内控监管方面,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针对生鲜、肉类等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实施源头防控,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通过检察建议方式促进相关领域治理。对于案管、控申、刑事检察、 刑事执行等业务工作,制定疫情期间相应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做到抗疫、工作两不误。
在强化打击惩处方面, 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的犯罪;严厉打击患有新冠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 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 对于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 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把好案件证据关。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从严从快、快捕快诉;对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总结经验、指导实践。
在强化宣传引导方面,通过“两微一端”及时转载、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要求全院干警主动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记者 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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