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捞针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南充晚报 2019-03-15 01:01 大字

■ 严冬梅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昨(14)日 ,记者从阆中市公安局获悉, 民警大海捞针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案件。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1日13时32分,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国道212线双龙镇胥家桥处有两辆摩托车相撞,请交警尽快前往处置。

民警看到现场只有伤者邓某某本人和其所驾的摩托车。 通过询问邓某某, 了解到邓某某是被一辆通行的摩托车挂倒受伤的, 且该摩托车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 邓某某无法确定逃逸摩托车及驾车人的特征, 只记得逃逸摩托车车牌中有467三个数字。

处警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但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处警完毕后民警迅速赶往110指挥中心调取了双龙卡口照片,经过细心查看,在事故时间段未发现被撞摩托车通过卡口的照片, 因此无法判定出事的准确时间,也就无法锁定肇事逃逸的摩托车。后经阆中市人民医院初步诊断,邓某某外伤性脾破裂且多处肋骨骨折。

全力走访寻找摸排线索

通过努力, 民警确定了事故发生时间,但仍然无法锁定肇事车辆,至此案件陷入僵局, 再次到事故发生地走访群众,寻找目击证人,随后,又通过交管平台对仅知的涉及“467”三个数字的摩托车号牌进行海量筛查。

2月25日上午, 民警根据沿途监控, 锁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高架摩托车,通过该车的特征,行驶路线和时间进行了分析。 民警走访并调取了附近小区、 五金店等监控均未发现该车,最后综合多个监控,发现肇事车辆往柏垭方向逃逸。民警对比画面进行截图制作成照片,分发到相关街道办事处和群众进行辨认,海量排查搜寻。

经过多日的搜寻线索,办案民警终于获取了嫌疑人的准确信息。随即,民警通知肇事者谢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讯问,谢某某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2·21”致人重伤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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