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回复台
医保费白缴了?
网友:去年,我在沙溪街道办事处缴纳了2018年的医保费用, 但系统却显示不出来。 这些费用去了哪里?希望相关部门清查一下。
阆中市医保局:据悉,去年底,网友在沙溪街道办事处人社所缴纳了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该所业务经办人员在代收参保费用、 开具参保票据将网友的个人信息登记造册, 然后到天府银行办理入账并导入个人信息。在此过程中,由于沙溪街道办事处人社所经办人员将网友的身份证号码记录错了,因而未能成功导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致使网友未能查找到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记录。针对该情况,我局此前已开展了多轮筛查补录工作, 要求各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社所对各自辖区错漏个人参保信息进行统计、 重新核实并再次导入, 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经查,网友的个人信息已经补录进入系统, 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办事程序不合规?
网友:5月, 一名学生骑车回家途径西充县建设路时被车撞击,事故导致其脸部受损, 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肇事驾驶员后来说事发时她在打电话, 而道路上的违停车辆又阻碍了其视线, 她看不到当时路上的情况。事发后,西充县交警大队这样回复伤者一方: 要等伤者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才能出具事故责任书。前不久,《事故责任书》 认定伤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也需负一半责任。伤者的母亲拒绝签字,要求重新鉴定。11月12日,伤者母亲领取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并打算申请复核,却被告知时限已过。该份认定书(按简易程序制作的,肇事车主不必担心车辆年审) 是5月31日制作的。相关部门为何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不通知伤者一方, 为何按简易程序办事?
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查,我队未发现办案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保险理赔人员查看后认为伤者脸部疤痕已部分康复, 不符合十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因此拒绝对十级伤残作出赔偿。本月16日,交警部门召集当事各方与保险公司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解。 虽然伤者脸部疤痕已部分康复, 但司法鉴定所是在今年9月10日出具了这份《鉴定意见书》, 而伤者是在6月5日出院的,符合出院90日后进行伤残鉴定的规定, 建议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经调解, 保险公司已同意对伤者十级伤残按相关规定作出赔偿。
记者 张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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