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地摊的人
蒋肖斌
王松的长篇小说《烟火》,铺陈开的是一个普通的人间百态,很市井、很生活,能具体到老天津人是怎么摆地摊的。
王松说,真正的天津人有一个共同的品格,就是非常崇尚手艺,而且这手艺到了他们的手里就已经不仅是手艺,还上升成一种文化。所以,小说中的人物无论卖什么,基本都不是买进卖出的“中介”,而靠的是手艺。
近代天津开埠后,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外国人的租界,另一部分是原来的老城区,这中间还有过渡区,《烟火》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带。于是,这些摆地摊的手艺人,也不可避免地与洋人、买办、革命者等各色人物产生关联。主人公来子的爹是卖拔火罐儿的,他自己卖过包子、鞋帽,深谙生意之门,也守住了做人之门。摆地摊的人堆里,也有英雄。
但《烟火》讲的还是普通人,所以小说中的人物还有一个特点:没有“因祸得福”的巧合。当然,如果地摊能摆得够久,有朝一日成为著名“老字号”也未可知,而摆地摊的人,也可能成为传奇。
《烟火》的故事结束于民国末期,但天津人的这种品格,一直在延续。到了计划经济时期,商品比较匮乏,年轻人结婚时,家具不好买。于是,在天津的街巷里,很快就形成了一种做家具的文化,而且做出来的和买的比一点不差。
美国电影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在拍摄《战争启示录》时曾说,他拍这部电影,就是想带着观众去东南亚的热带丛林做一次探险旅行。王松说自己写《烟火》时,不止一次地想起科波拉,他也想带着读者,回到100多年前的天津,游历一下这座城市曾经的市井,吸一口这里的老百姓曾经的烟火气。
如果一个城市还有成规模的地摊,一定也在“必游”之列。当长得一模一样的商业综合体,逐渐复制到各个城市,又下沉到县城,四方商机涌来,地摊也许是保留城市特质的最后一面墙。
摆地摊的人,有着城市最真实的面孔,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不管卖的是啥,不管他们嘴上怎么说,其实都热爱生活,都努力活着。
(《烟火》,王松著,作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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