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开播以来引发热议 编剧:知道这个题材难写 但还是希望搏一搏

铜都晨刊 2019-04-24 09:26 大字

由赵冬苓编剧,沈严、刘海波共同执导,李幼斌、李小冉、张丰毅、石天琦领衔主演的大型法治题材电视剧《因法之名》已于4月14日正式登陆北京卫视。自开播以来引发热议,作为中国首部正面描写“平反冤假错案”的电视剧,它不辱使命。正如中国文联原副主席、著名评论家李准表示:“这是目前看过的法治题材创作中最新、最有话语权的作品。”

啃下硬骨头 知道难写 但还是希望搏一搏

与编剧赵冬苓的对话始于对剧名的探讨。这要追溯到她最爱的那部北爱尔兰电影《因父之名》,正是这部同是平反冤案题材的电影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启发。有人曾说法治题材是一个沙漠禁区,但她“啃”下了这块硬骨头,“我不愿在写作舒适圈里混日子,那样就失去了创作的意义和价值。”她毫不掩饰自己知难而进的决心,最初制片方向赵冬苓提供了几个选题方向,其中“平反冤假错案”令她一见倾心:“刚接触这个题材时我就知道难写,但还是希望搏一搏,尽自己一份之力来记录中国法治的进步。”

最难迈的坎

雕琢正面人物不教条、不脸谱化

用“过三关,斩六将”来形容《因法之名》的创作之路丝毫不为过,故事刚有了初步的灵感和框架,而赵冬苓又“止步”于人物写作上,李小冉扮演的“邹桐”成了“挖空”她心思的角色。如何在雕琢正面人物时不僵硬、不教条、不脸谱化成了最难迈的坎,“往往心中极力肯定的人物反而是最难刻画的。”她表示,“邹桐代表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是无私正义的化身,却也有着七情六欲,英雄也是人,太完美那是神仙!”最终呈现在荧屏上感性与理性兼并的邹桐也并未达到赵冬苓心中的标准,“虽然不尽如人意,但也是经过反复推敲一稿一稿改出来的。”

为了更好地把握剧中的法律细节,赵冬苓深入到司法机关学习了解内部设置和工作流程。在最高检的那段日子对她来说历历在目,“当时得到的更改意见有一页半纸之多,我全部熟记于心。”《因法之名》中所有罪行与处理都有与之相对应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条款,对她来说,每一条法规、每一例法条都必须查清楚,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我们国家的法律在不断完善,我的剧本必须适时而变。”

当得知《因法之名》在北京卫视定档时,她难以平复激动的心情,“如果它不能与观众见面,那我真的会遗憾一辈子。”

不哗众取宠

每个角色都有善良也隐藏着私欲

前期深入司法机关的调研和体验也给赵冬苓带来了灵感和启发。冤错案件的产生可能来自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绝不仅仅归结于某个人的功或过,所以在《因法之名》中并没有出现故意的抹黑和刻意的颂扬。在创作之初,也曾有人给她提议:“把人写得越坏越好,而且要体现恶有恶报,这样才能给观众提供一个宣泄的途径从而带来热度。”然而在她看来还原真实的人性才是创作之本:“我不想用哗众取宠的方式博得喝彩,一个十恶不赦的角色或许会引发众人讨伐,迎合社会舆论和心理,但这样做简单粗暴,不严肃也不负责任。”

赵冬苓认为,“如果为了迎合市场趣味而曲解现实那就失去了创作的价值。”她笔下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着善良也隐藏着私心和利欲。“陈家父子”是她最喜爱的角色,无论是最开始的财迷心窍,后又被“情”感化,义务为受害人辩护的律师陈硕,还是因嫉妒隐藏指纹,间接导致冤案产生,却又备受内心折磨,最终投案自首的痕检员陈谦和,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其实生活本身也是立体的,充斥着矛盾又填满了美好,如何表现这样的关系才是写作的关键点,通过无底线地夸大人性恶或塑造虚妄的幸福和谐并不是赵冬苓所追求的。

对话:整部剧的核心是记录中国法治进步

记者:《因法之名》是国内首部平反冤假错案的影视作品,您认为整部剧最想体现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赵冬苓:我一直想说中国的进步要靠法治,其实我们是通过一个冤假错案的平反来表现中国法治进步的过程。

记者:在创作法制题材影视作品时,既要把握政治正确性和专业性,又要保证剧本的真实性和严谨性,为此您都做过什么准备?

赵冬苓:一个是平常的积累。不能在基本常识方面出现错误。第二我觉得自己和一般写法治题材的编剧、作家不大一样的地方是,我会去研究它。《因法之名》中,每当说到罪行的时候,它是适用《刑法》第几条第几款,我都要查清楚的。

记者:您认为《因法之名》的播出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

赵冬苓:我觉得建立法治信仰的过程是一个非常漫长的、非常痛苦的过程。

我希望这部剧能够在加强大家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对法律的敬畏和信心方面能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不光有对老百姓的教育问题,还有对我们公检法部门的约束问题,但是总归是一点一滴在进步,我也愿意尽一己之力来记录中国法治的进步。

记者:这部剧是有原型的现实题材电视剧,但作为电视剧呈现出来,其中一定不乏艺术创作,在创作过程中您是如何把握尺度的?

赵冬苓:我记得是讨论大纲的时候,还有人建议我说,你一定要把对立面写成坏人,有坏人观众才有抒发、宣泄的地方。但是我没那样去写。

创作葛大杰这个人物时,尽管他是一个犯了错误的警察,但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艺术形象,包括李幼斌也非常喜欢,就是因为他符合真正的历史。我在采访时有个检察官说,我纠正了这么多的冤错案件,没有发现一起冤错案件是有人有意的栽赃陷害。这句话对我印象比较深。所以我觉得所谓的“尺度大”,对这部剧来说是不存在的,只是因为我触及了一个敏感的领域。

我不想去迎合谁,把谁写得十恶不赦且没落得个好结局,可能会大快人心,但这不是我追求的。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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