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果然是一部“普法大片”!
春节期间,科幻电影《流浪地球》有一句台词火了:“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本部影片除了涉及交通法规之外,《流浪地球法》也火了!
灾难来临,根据联合政府《流浪地球法》第×××条规定,抽签获取进入地下城资格,不得转让,赠予。根据联合政府《流浪地球法》第×××条规定,救援队决定强制征用韩子昂、刘启他们的车辆。
在影片中,每一个重要决定可都是依据《流浪地球法》作出的。
《流浪地球》本身是一部科幻灾难片。
当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灾难来临,这就是法律上的紧急状态了。紧急状态下,一切社会管理和生产、生活秩序,就必须按特定的法律行事。
《流浪地球》是刘慈欣同名原著小说的改版,剧情已经脱离了小说。看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其实不是因为郭帆的导演,《流浪地球》才加入了法律元素,在原著小说中,“依据”的法律更真实更专业哦,这就是小说中的联合政府《危急法》!——看来,法律专业的郭导,为了电影的科幻效果,却将显得很法律很专业的《危急法》改为了虚幻的《流浪地球法》!
现实生活中,各国都高度重视对紧急状态的立法。
我国的紧急状态立法现状是,第一,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紧急状态法》。第二,我国的紧急状态法律,主要由《宪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戒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组成。第三,根据我国《宪法》,非常法律状态为三类,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动员。
紧急状态的决定机关和权限、宣布机关和权限,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即征收、征用),通常会成为宪法知识学习的要点。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科幻世界,
法律都是行动指南!
□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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