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画面张伟平方上诉 延伸阅读
昔日好友为何对簿公堂?张伟平曾被曝“十宗罪”
新画面影业公司董事长正是张伟平,他曾与张艺谋合作16年,两人合作拍摄了《有话好好说》《我的父亲母亲》《英雄》《三枪拍案惊奇》和《金陵十三钗》等,并一度以兄弟相称。
但2012年农历“七夕”前一天,张伟平通过网络媒体正式宣布与张艺谋分道扬镳,“我现在跟他没啥关系了”。之后,张伟平多次接受媒体采访,痛斥张艺谋“不讲义气”等。
事实上,早在张艺谋与张伟平合作《三枪拍案惊奇》时,就已传出“两人心生间隙”的消息。
2015年初,张艺谋文学策划师周晓枫在其新书《宿命:孤独张艺谋》中披露“二张”翻脸内幕,曝光了张伟平的“十宗罪”,其中包括拖欠张艺谋片酬、虚报《金陵十三钗》投资、白拿张艺谋电影的国内发行权、干涉张艺谋电影创作、策划爆料张艺谋超生事件等。
周晓枫还透露,拍《三枪拍案惊奇》时,张伟平要求加入因春晚而走红的小沈阳,迫使整个团队集体换将,基本依赖赵本山的弟子班。
2009年,张伟平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专门提到了邀请小沈阳的原因,他的答案是“90后的孩子爱看”。
“小沈阳给这个电影带来一个大众娱乐的亮点。小沈阳跑到张艺谋的电影里会什么样儿?老百姓会有一个期待。因为我准备用小沈阳的时候,我见了超过五十个北上广的我那些朋友的孩子,90后的。我问他们‘叔叔问你,如果小沈阳上张艺谋的片子,你们有期待么,想看么?\’最后得到的回答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想看,有兴趣。” (新娱)
因影片《三枪拍案惊奇》收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导演张艺谋将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要分成款1500万元。该案已于今年7月开庭,9月15日下午14时该案宣判,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一审判令新画面影业给付张艺谋影片《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1500万元。朝阳区法院也发布了关于这起案件的相关查明情况,证实张艺谋提交的证据有效,而新画面公司却没能提供有效的证据。
据悉,2009年6月张艺谋与新画面影业、安乐影业签订《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一
致。据协定,安乐影业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宣传及发行,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影片在中国大陆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新画面影业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违反了三方约定。故张艺谋方面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新画面影业支付1500万元并承担11万余元诉讼费。对此,新画面影业辩称:已按约分13次向张艺谋妻子支付分成款共计12536400元,不欠张艺谋方面任何款项。
关于该案的三个核心争论点,法院在9月15日公开地作出了相关说明:
新画面公司未向张艺谋支付《三抢拍案惊奇》的分成款
根据法院的调查显示,新画面公司提供的支出单据以及缴税凭证都无法证明张艺谋已实际领取了所有影片的导演酬金,新画面公司称已向张艺谋妻子陈某汇款12536400元系《三抢拍案惊奇》分成款,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张艺谋索赔1500万分成款成功 新画面不接受审计调查
在该案件中,新画面公司在法院的调查过程中并不配合,拒绝提交单方委托审计机构制作的审计报告,也不告知审计机构名称,同时在法院准许张艺谋的审计申请之后,新画面公司依旧不向法院提交审计相关的材料,导致诉讼中的审计无法进行,所以新画面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张艺谋要求新画面公司给付分成款150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张艺谋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表示,在该案件中,《协定备忘录》未就分成款支付时间做出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并不明确。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张艺谋的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新画面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疑问,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宣判之后,张艺谋方面表示不上诉,新画面公司则当庭表示上诉。(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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