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多,男子将前妻告上法庭 “女儿不是我亲生的,赔我25万”
28岁的小磊,最近一年多来过得很郁闷,他先是因性格不合和妻子小丽离了婚,后又在离婚一年多以后,发现归自己抚养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一怒之下,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小丽返还“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万余元。近日,盐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何勇卫星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
离婚一年多,发现女儿并非亲生
1993年出生的小磊,住在盐亭县,2014年9月和比自己小2岁的小丽相识,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就在2人登记结婚后的第5天,小丽生下了女儿丹丹,次年又顺利生下一名男婴。按理说,儿女双全应该很幸福,谁料好景不长,2019年8月,2人就因为性格不合,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上双方约定,女儿丹丹随小磊生活,儿子的抚养权则由小丽承担。
然而,一纸离婚协议并没有让这对早已分道扬镳的夫妻断得干干净净,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小磊对女儿丹丹的“身份”一直心存疑虑。为了让前妻小丽同意进行亲子鉴定,2021年3月,也就是在2人已经离婚1年多以后,小磊和小丽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大意约定:如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丹丹是小磊亲生的,抚养权归小磊,小丽有权探视;如证实并非小磊亲生,抚养权归小丽,但小磊不得索要抚养费,以及不得在外诋毁自己的名誉等。不久后,受小丽委托的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意见,排除了小磊与丹丹的亲子关系。
怒将前妻告上法庭,索赔25万元
养了多年的女儿,真的不是自己亲生的。尽管结果已水落石出,但每每看到活蹦乱跳的孩子,想到自己此前对她的细心呵护、照料和付出,小磊心里越发觉得难受。他认为,小丽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一怒之下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所签的《协议书》无效,并解除自己与丹丹的亲子关系,同时要求小丽返还自己为抚养丹丹所承担的生活费、教育费及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万余元。
面对小磊的诉求,小丽则表示,《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同时认为,在登记结婚时小磊已知道自己有孕在身,不存在其所称的违反夫妻互相忠实义务。至于丹丹的生活费、教育费,也是小磊自愿承担,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时效已过,不应当得到支持。
判决解除亲子关系返还抚养费3万元
盐亭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时间推算,小丽怀孕的时候2人并未登记结婚,丹丹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第5天出生,出生在两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本案中,2021年3月,原告小磊与被告小丽签订的《协议书》,意在进行亲子鉴定,从协议的内容看,双方已经对丹丹与小磊进行亲子鉴定以及鉴定的后果进行了约定,该约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无效的情形,故小磊主张《协议书》无效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鉴定排除了小磊与丹丹的亲子关系,其就无法律上的义务继续抚养,尽管《协议书》中约定小磊不得索要抚养费,可该约定是对鉴定后发生的抚养费不索要还是对以前已经产生的抚养费不索要约定不明,考虑到小丽的实际情况,法院予以酌定为3万元。对于小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因该请求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情形,也不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情形,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最后判决,原告小磊与丹丹不具有亲子关系,由被告小丽返还给小磊抚养费3万元,驳回小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新闻推荐
本报讯(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陈元松)“种养殖业是周期长的产业,如果现在生猪跌价我们就泄气,那么等市场回暖的时候,我们将错失...
盐亭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盐亭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