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法院 2万尾鱼苗增殖放流全由这些被告人买单

绵阳晚报 2020-04-14 10:14 大字

被告人亲手放流鱼苗

当地村民参与增殖放流现场会

近日,盐亭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在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渠镇段,对一场特别的增殖放流进行了现场监督。说它特别,是因为这批用于修复梓江生态环境的2万尾鱼苗,全部由11名因为一己私利而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人买单。

■卫星记者邓勇文/图

A.非法捕捞水产品11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2019年6月,李某等11人在禁渔期采用电鱼等国家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水产资源,造成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为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改善水产和水域生态环境,本着“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盐亭县检察院对5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增殖放流费。2019年10月22日,盐亭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的这五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审理全过程。

庭审中,11名被告人对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且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的专家鉴定意见、县农业农村局的鱼苗增殖方案予以全部认可,盐亭法院对该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其中,涉案当事人李某于2019年6月19日禁渔期内,利用电瓶、逆变器、两根电线和鱼舀舀组装成的电鱼装置,驾船非法捕捞鲤鱼8条(7.12斤)、鲫鱼112条(11.62斤)、黄辣丁20条(2.752斤),总重21.46斤,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不仅如此,还将承担专家鉴定费,以及鱼苗增殖放流费,其支付费用远高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所得。

B.2万尾鱼苗增殖放流由被告人亲手执行

本月10日,11名被告中的6名涉案人员在盐亭检察院、法院、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来到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渠镇段,按照相关渔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将约2万尾鱼苗有序投放进梓江水域。“我现在非常后悔,不该到河里去电鱼,既犯了法、又赔了钱,以后坚决不干了。”涉案人员谢某某表示。据了解,这批鱼苗可以帮助恢复梓江流域被非法破坏的生态环境。而此次执行行动通过6名被告人亲手放流鱼苗,不仅起到对非法捕鱼的震慑和教育作用,还让梓江沿岸渔民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盐亭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责,通过采取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惩罚力度、督促生态环境修复、现场向群众宣讲生态环境审判案例等一系列措施,教育群众珍惜爱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达到了通过发挥司法引领作用,保护美丽生态环境的效果。对此,盐亭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增殖放流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更是法院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直观方式,希望借此达到教育惩戒与环境修复并重的目的,引导社会公众投身环境保护行动。

新闻推荐

农旅融合促发展 盐亭花果嫘乡第二届桃花节开幕

本报讯(记者李锦辉)赏美景、看表演、品美食。近日,盐亭县的老百姓纷纷走出家门拥抱大自然,拥抱春天,盐亭县巨龙镇天水村花果嫘...

盐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盐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