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捕鱼都要遭 绵阳市全面进入天然水域禁渔期

绵阳日报 2020-03-04 07: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灵越)3月1日,绵阳市继续实施天然水域禁渔制度,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共4个月。

据了解,3月至6月是大多数鱼类繁殖期,因此,实施全面禁渔对保护、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对于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全市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同时,全市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盐亭县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台县凯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平通河裂腹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梓潼县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级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力量,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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