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进校园 各地法院在行动
为了提高法治教育水平,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犯罪,近日,绵阳市多个法院分别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场生动直观的法制课,达到“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卫星杜筱张又方记者邓勇
盐亭法院
近日,盐亭法院走进盐亭县职业中学,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在该校操场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吸引该校1000余名师生旁听。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系累犯,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26日,李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盐亭公安局刑事拘留。据公诉机关指控,嫌疑人李某某在盐亭县某超市门口准备向吸毒人员刘某贩卖疑似冰毒并收取现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疑似冰毒中检出有甲基苯丙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认为李某某系累犯,未遂犯,毒品再犯。
李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在庭审的最后陈述时,李某某希望旁听的同学们远离毒品,不要像他一样,为毒品所害,走上犯罪道路。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次巡回审理,使旁听师生亲身感受到毒品的危害,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禁毒意识。
三台法院
同样以毒品案件审理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也在三台展开。近日,三台县法院走进该县刘营职业中学,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校园公开庭审,3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随着法官敲响法槌,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犯罪事实,并提交认定证据。被告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并表达了悔恨之意。通过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活动中,法院还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向师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防毒禁毒工作、毒品犯罪形式及危害。师生们纷纷表示,旁听庭审对心灵产生的震撼与警示作用远远大于言语说教,希望法院以后多开展类似活动。
平武法院
在平武,平武法院对彭某某等四名被告人非法狩猎一案的审理,为水田乡中心小学的师生们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课。2019年4月23日21时至23时许,被告人彭某甲、彭某乙邀约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捕捉青蛙用以食用。四被告人在平武县水田羌族乡五里村皂角树组使用夜间手电照明的方式捕捉野生蛙类128只。次日,四人在居住点将捕捉的蛙类进行剥皮处理,后浸泡于一白色塑料盆内,被平武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四被告人所捕获的128只蛙类为隆肛蛙,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两栖类野生动物。
“神秘”的法庭走进校园,法官与师生面对面,引发了孩子们极高的兴趣。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还趁热打铁,通过讲解实际案例、宣讲法律法规,引导孩子们要树立环保、法治理念。
江油法院
本报讯(兰有斌记者陈元松)14日上午,江油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赴江油一中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一名已在服刑的“惯犯”因漏罪,再次被押上被告席受审,该校100余名学生代表参与旁听。
被告人梁某某生于1989年,广西人,先后三次因犯盗窃罪获刑。今年3月,仍在广元监狱服刑的梁某某被人举报,之前还犯有盗窃罪被遗漏。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9月20日,被告人梁某某伙同他人,采取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江油某居民区入户盗窃现金6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发现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且系累犯,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该校师生们一致认为,现场开庭直观生动,看得见,听得懂,印象深,记得牢,这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效果非常好。
新闻推荐
江油市方水镇白玉村安州区塔水镇月季园平武县豆叩镇堡子村禅茶小镇北川318房车营地盐亭县麻秧街道花果嫘乡编者按:在行走...
盐亭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盐亭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