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街坊打抱不平伤害他人获刑

绵阳晚报 2019-04-23 08:00 大字

觉得他人说话嗓音太大打扰了家人休息,女子何某与人发生了争执。原本这只是邻里之间的一点小摩擦,可附近居民赵某某听说此事后,非要去打抱不平,过程中还出手将人打伤。最终,赵某某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苏奇元卫星记者邓勇

女子何某住在盐亭县云溪镇刘家桥。2017年4月13日晚,何某觉得站在路边说话的石某某嗓音太大,影响到了家人休息,便与其发生了争执,之后被周围群众劝开。女子赵某某等人听说此事后,认为作为外地人的何某一家居然欺负本地人,于是在路过何某房屋时大声谩骂。何某与母亲邓某某随即从家里出来质问,谩骂很快变成了抓扯。过程中,赵某某用手打了邓某某两耳光,致邓某某受伤住院,经鉴定,邓某某左耳鼓膜穿孔六周未愈、左耳听力损伤均属轻伤二级。

2019年1月,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指控,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赵某某当庭认罪,且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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