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 激励干部主动作为

四川日报 2018-10-29 05: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祖明远)10月16日,记者从绵阳市纪委了解到,《绵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明确了10种可容错的具体情形,兼具导向性与操作性,激励广大干部主动作为。

2016年,绵阳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让容错纠错“走出文件”、落到实处,关键点在于明确容错纠错适用的具体条件。为此,这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10种可容错和7种不可容错的情形,从而让容错纠错更具可执行性,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当前,绵阳承担着推进科技城超常发展、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路径等使命,因为缺乏可借鉴的成功范例,许多创新工作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采取先行先试的方法推进。“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适用容错纠错。

容错机制最重要的目的,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同时,也要对遭受不当指责的干部进行公开澄清,以消除其心理负担。

近日,收到盐亭县纪委的一份“澄清通知”,盐亭县黑坪镇党委书记赵伟科的“包袱”总算卸下来。今年5月,赵伟科被举报在2016年底克扣11个村(居)委会工作经费共计11万元。经过当地纪委调查,2017年1月,依据县财政局相关文件,黑坪镇党委、政府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各村(居)委会均各预留工作经费1万元共11万元作为村(居)委会年度工作考核经费。在考核后,各村(居)委会共被扣减2.814万元,剩余的8.186万元拨付给各村(居)委会,扣减的2.814万元被用于激励基层工作、表彰先进。该经费账目事实清楚,赵伟科在此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规的行为,为此纪委专门发出了一份“澄清通知”。据统计,今年以来,绵阳全市已累计为411名被反映不实的干部进行了澄清。

《办法》不仅规定了容错纠错的程序,还要求执纪部门在启动问责时,发现有可能符合容错纠错条件,但单位或个人没有主动申请的,应提醒其及时提交申请,避免错过时机。同时,绵阳也在探索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于满足现状不作为的干部将启动“为官不作为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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