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翻进校园盗窃累犯男子“再进宫”

绵阳日报 2018-10-22 08:06 大字

本报讯(卫星记者苏东华)男子曾两次因抢夺、盗窃被拘役和判刑,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半夜从校外翻墙而入,“搜刮”某学校18间教室,卷走现金3400余元、鞋子等财物。日前,该男子被盐亭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25岁的金堂县男子廖某因参加展销会,在盐亭县城网吧上网期间产生到学校盗窃的想法,并确定作案目标。当日21时许,廖某到某学校附近踩点。23时许,廖某从学校外,攀爬围墙进入该校园后,采取翻课桌、翻书包的方式,盗走18间教室39名学生放在教室里的现金3400余元、鞋子等物。

几天后,盐亭警方在展销会场上抓获廖某。其委托公安机关将其参加展销的茶叶进行变卖,售卖款1700元已退赔39名学生。据介绍,2013年11月,廖某因抢夺罪被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4年10月,廖某因犯盗窃罪被金堂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盐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廖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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