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横穿马路被撞 监护人担主责

绵阳晚报 2021-05-10 10:15 大字

车来车往的公路上,一名小女孩突然跑进车道,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来不及刹车直接将其撞飞……这是前不久发生在三台的揪心一幕。近日,记者从三台交警大队获悉,经过责任划分,小孩因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小孩负主要责任,因其是未成年人,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涂鹏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

4月23日,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县道绵盐路23km+6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女童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受伤女童已被送往医院治疗。

随后,民警立即赶赴医院,通过询问当事人以及调取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经过:事发时,阮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2×××C的小型轿车,沿县道绵盐路往三台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段,两名女童在没有家长看护的情况下,在道路左侧追逐嬉戏,且在阮某车辆临近时,其中一名女童突然从路边窜出横穿马路,由于事发突然,小车躲闪不及之下,将女童撞飞,造成其身体多处受伤。幸运的是,经医院诊断,女童只是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

针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认为,由于监护人没有看护好小孩,且在车辆临近的情况下女童突然加速横穿马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因其属于未成年人,其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当事人阮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儿童的人身安全时刻牵动着父母的心,因孩子的交通意识薄弱,家长一定要看护好孩子,平时也要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马路沿线的居民,一定要照管好自己的小孩。同时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经过村庄或岔路口时一定要鸣笛,减速慢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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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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