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严查严惩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全市已查处违规行为178起处罚178人
本报讯(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灵越)当前,全市史上最严“防火令”正在实施,绵阳市着力强化野外巡护和火源管控,加大对违规违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清明节期间是祭祀高峰,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故意纵火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对全市所有重点林区、重要部位进行全天候巡逻,严防死守,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对违反“绵阳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行为绝不姑息。
据统计,自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颁布以来,截至3月31日,全市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78起,行政处罚178人。
1月26日,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镇村民韩某在房屋周围焚烧垃圾,当地巡逻检查的派出所民警上前制止时拒绝配合执法。北川公安局对其以阻碍执行职务和违规野外用火合并执行,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月31日,三台县永明镇景某某携带香蜡、纸钱等物品前往永明镇某村上坟时,不慎将林地周围30米范围内的荒地引燃,被三台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2月23日,三台县鲁班镇王某某在鲁班镇双龙村使用明火焚烧藤椒和树叶等杂草,引发山火火情,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森林防灭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惩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顶格处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规观念和防火意识。
绵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清明期间,请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祭扫有关规定,坚持绿色文明祭祀,共同践行“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新理念。对违反相关规定,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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