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销售口罩诈骗20余万元警方3日内破案异地抓获犯罪嫌疑人

四川法制报 2020-03-24 00:50 大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法分子穷尽手段发国难财。犯罪嫌疑人邹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在骗取受害人购买防疫物资口罩转款10万余元之后人间“蒸发”。三台县公安局接被害人报警后,3天之内侦破此案,异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3月1日,三台县公安局接到金石镇居民陈某报警,称其于2月25日通过微信认识一卖口罩男子,在付款10万余元后,该男子电话、微信均无法联系。

接到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办案民警通过“网上侦查”、合成作战等手段,很快锁定了什邡人邹某。3日晚10时许,三台警方专案组民警在相关警种的大力协助下,在什邡狮古镇一农家乐内,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

警方查实,犯罪嫌疑人邹某于2月25日在微信朋友圈以及微信群里发布大量N95医用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及资质证明材料,受害人陈某与其联系购买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微信转款10万余元后,邹某随即电话关机、微信将受害人拉黑。专案组继续深挖,研判出嫌疑人邹某不仅诈骗了受害人陈某10万余元,还用同样手段诈骗眉山、资阳、绵阳高新区等地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目前,三台警方以邹某涉嫌虚假销售口罩,将其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赵丹 赵银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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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销售口罩诈骗7万元 获刑4年

6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依法公开审理游仙区首起涉疫物资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贺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万元,全额退赔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贺某某通过微信群发布出售口罩虚假信息,利用被害人杨某某因复工复产急需大量防护口罩的心理,要求被害人先支付全额货款再发货。杨某某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共计给贺某某转款77700元。被告人贺某某在收到转款后,便将被害人杨某某删除好友并谎称微信被盗,至案发时被告人贺某某已将骗取的钱款用于赌博,仅退还受害人72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有大量防疫口罩可供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由于被告人贺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故意实施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贺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力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游仙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部署,依法及时从严从重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不足24小时。

任建波 赵银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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