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开启执行“叫醒服务” 被窝里堵“老赖”

遂宁日报 2019-09-06 05:48 大字

执行大会战开启以来,县法院通过加强对网络查控、失信曝光等方法的运用,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增强震慑效果。

深夜出击老赖“梦醒”被传唤

8月23日21:00,县法院接到举报线索,被执行人陈某正入住三台县某酒店。

21:10,当在公园、江边消遣的人们陆续回家准备进入梦乡之时,县法院执行局却灯火通明。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法官林兵、法警队副大队长何洋明迅速制定方案。整装、列队,一行4人的“猎狐”小队向三台出发,剑指“老赖”。

在唐某某与陈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唐某某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唐某某于201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陈某一直下落不明,且未查控到可供执行财产,最后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唐某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对陈某名下的财产不断查询,但仍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陈某也依然处于“失踪”状态,不见踪影。

23日晚的这个举报线索,终于让这个销声匿迹多时的陈某浮出水面,案件峰回路转。

24:00,“猎狐”小队顺利到达被执行人陈某所在的宾馆并找到陈某。

次日凌晨1:00,经过4小时的奔波,执行法官将陈某带回县法院。

在法院询问室,林兵对陈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讲明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同时对陈某处以500元的罚款。最终被执行人陈某当场支付了13875.86元的赔偿款,并请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已是凌晨3:00,执行干警换上便服,匆匆往家中赶去,月光拉长了他们的身影……

8月29日,当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陈某每月最低向唐某某给付赔偿款1500元,每年最低给付20000元。

“叫醒服务”清晨“猎狐”进行时

在尹某与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2019年1月判决宋某某于法律文书生效后10日内归还尹某的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但到法定期限后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尹某于2019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林兵与法官助理岳茂繁先后多次与宋某某联系,对其发出报告财产令、“限高令”等法律文书,向其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产生的不利后果及要面临的各项惩戒措施。但宋某某依然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脱,躲避执行拒不还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8月27日,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线索,称发现宋某某正入住于射洪某酒店。

“咚咚咚,咚咚咚……”8月27日清晨,法官助理岳茂繁和法警何键、苏鑫快速赶往被执行人宋某某入住的酒店“叫醒”被执行人。

“谁呀”,带着起床气的宋某某打开房门,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一阵愣神。核实完身份信息后,执行干警准备将其带回法院。“宋某某,请你跟我们到法院配合我们履行义务。”当宋某某某缓过神来,已经坐上警车在去往法院的路上。

到达法院后,岳茂繁再次向其阐明拒绝执行的严重后果。“我知道我自己欠了很多债,我从2010年开始做生意,从开始的欠债十几万元到现在的欠债几千万元,我实在是无法还款。”被执行人宋某某说道。考虑到宋某某在法院涉案较多、涉案金额较大,且近期微信转账收入、支出共计32万余元,最终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扣留了其身上的现金4180元,汽车1辆、银行卡10张。(卢艺文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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