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应以“质量”为先
■许谨谦
近日,微博名为“洁洁良”的用户因在网上发表一系列侮辱国家的错误言论,遭到了广大网友的口诛笔伐。然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翻开“洁洁良”的简历,俨然就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本科时曾任院学生会副主席,第一批发展入党,曾获大连市三好学生和多项大赛奖励及奖学金,被保送至厦门大学读研后,任学院第三支部书记,并被保送博士生。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禁想要质问,这样一个品行低下、毫无党性修养的人是如何混入党员队伍的?
过去我们发展党员工作遵循的十六字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而在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其中指出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的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虽然看起来都是十六字方针,但是却对发展党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狠抓发展党员工作,确实卓有成效,值得肯定。但是这其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比如有的单位领导为了完成所谓每年的党员“发展指标”,结果有的人甚至压根就不想入党,也想尽千方百计硬把这样的人拉进党员队伍来。这样做的结果是新发展起来的党员没有能够真正从思想上入党,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入了党,这样的人入党之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一方面拉低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其他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积极性。又比如一些在高校入党的大学生公开表示:“我是为了今后好考公务员才入的党”,一些在部门单位入党的同志也说:“不入党我就当不了官”,还有的人入党之后坦言:“入党不是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而是怕别人说我不追求上进”。
类似于“洁洁良”这种情况充分表明了某些人身上或多或少地存在入党动机不纯的问题,正是有鉴于这种情况,所以中央才对发展新党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而又严格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对此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容不得半点的马虎大意,因为这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更是对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负责。
党员素质高不高,党员形象好不好,党员发挥作用大不大,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声誉,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党员的个体素质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高,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才能如期实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指日可待。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观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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