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汽车非法营运行为“无所遁形” 绵阳市多部门聚力掀起打击非法营运新高潮
近年来,汽车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绝,成为道路运输管理的“顽疾”,不仅扰乱了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为乘客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影响了行业稳定。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绵阳市再度发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同时统筹执法力量,掀起依法打击汽车非法营运的新高潮,聚力开创“依法治运”新局面。
现场直击:涉嫌非法经营车辆被依法暂扣
11月2日一大早,由交通运政,公安交警、巡警、刑警等多部门共同组建的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大队兵分三路,分赴平政汽车站、汽车客运总站、火车客站等地,开展非法营运行为排查整治。
9时许,一辆白色轿车在客运总站东门外停靠,车上下来的一男一女打开轿车后备厢,取出行李离开。
“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出于职业敏感,联合执法大队的联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即将驶离的轿车拦下。运政部门联勤人员同时行动,开始视频、音频取证。
随后,执法人员分头行动,一方面对驾驶员进行盘查,另一方面对车上最后一名乘客进行询问。
据该乘客口述:他是在三台县芦溪镇境内某路段招手叫停该车,上车前与驾驶员议定前往绵阳城区费用为15元。其侄儿为其支付了20元,驾驶员找零5元……
执法人员分别记录了驾驶员与乘客的说词,并两相比对,发现基本相符。“涉嫌非法营运!”作出判断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3条,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扣该车。
几乎同一时间,平政汽车站外,执法人员以同样方式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调查询问后,确认该车不存在非法营运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放行,并告知驾驶员此举的目的,得到了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
执法之声:
对查实为非法营运者处以1-3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如何界定非法营运?如何处理非法营运者?针对这些问题,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涛进行了回应。
“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张涛说,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超越道路运输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等等。
“经过调查核实,确实构成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2万元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以2—3万元罚款。”张涛表示。(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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