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借牛19年 私自卖牛引发官司
在乡村一些地方,因为生产工具的缺乏,牛成为很多家庭的劳动支柱。不过,平武县居民刘明怎么也没有想到,也正是因为一头牛,不仅让他和刘珍之间的亲戚关系降到了冰点,还因此引发了一场官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孙家琼唐红记者邓勇
无偿出借水牛给亲戚十九年后竟被变卖
刘明和刘珍是亲戚关系,刘明家养了一头牛。2001年,因做农活时没有耕牛,刘珍便向刘明提出了借牛的请求,刘明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不过,对于农户来说,牛毕竟是大宗物品,因此在外借时,双方进行了口头协商,约定只是将牛交给刘珍使用,但所有权还是归刘明。协商一致后,刘珍将牛牵回了家中,刘明也一直没有要求归还。
转眼到了2020年8月。一个偶然的场合,刘明无意间听到有人谈起刘珍将牛卖给了邻村村民陈某某。猜测被卖的牛很可能就是自己十几年前借出去的那头,刘明立即找到陈某某进一步核实。在陈某某处,刘明的牛被卖掉的事得到了证实。而更让刘明无语的是,陈某某还告诉他因为这头牛已经老迈,在从刘珍处购买后,自己已经作价16000元转手将牛卖给了屠宰场。
一想到自己当年顾念亲情无偿将牛借给刘珍使用,如今不仅被其私自处置,牛还被卖进了屠宰场,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刘明气愤不已。刘明找到刘珍,质问为何背着自己将牛卖掉,并要求将卖牛款返还自己,但遭到了刘珍拒绝。刘珍表示,自己帮忙饲养耕牛近20年,付出的劳动早就超过了耕牛的价值,现在将其卖掉,就是补偿多年来饲养的辛劳,没什么不妥。无奈之下,2020年9月,刘明起诉到了平武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刘珍返还卖牛款。至此,双方亲戚关系降到了冰点。
所有权未变更擅自变卖不合法
平武法院认为,本案中,牛的所有权从始至终都是原告刘明,刘珍享有的仅仅是牛的使用权,权利的性质不会因为饲养的时间长而发生改变,且刘明并未有赠予的意思表示,刘珍自然也就无权将水牛进行出售,如今擅自变卖的行为,无疑侵害了原告的权益。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刘珍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在其获得相应价款后,刘明有权向其主张返还相应价款。
然而,在分析案情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关系极其特殊,如果运用判决手段解决纷争,不利于双方亲情的修复,于是决定利用调解手段解决这起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给被告刘珍释理说法,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让其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把关系搞坏了,且本身不占理,只要把卖牛款返还了,大家还是和以前一样相处。另一边,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原告刘明也考虑到刘珍毕竟帮忙饲养牛近20年,愿意将卖牛款分一部分给对方。
最终,经过该院日前耐心的调解,由刘珍返还4000元卖牛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新闻推荐
广平高速、九绵高速施工进展顺利 大干快上抢抓进度 织密绵阳高速路网
广平高速公路TJ14合同段贾村坝2号大桥首榀T梁成功架设刘瑛记者李浩瑄摄>>>九绵高速平武段LJ23合同段现浇箱梁施工完成1...
平武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平武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