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件合同纠纷案成功化解
16日,平武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模式,在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有效化解了韩某某、张某某等与汉中某公司的16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在九绵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原告韩某某、张某某等16人与被告汉中某公司签订了《土木运输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在平武县九绵高速公路某标段负责洞渣转运。转运工作结束后,原、被告就运费进行了结算,被告支付了部分运费,后因被告尚欠原告部分运费,韩某某等16人一纸诉状将汉中某公司告上了法庭。
平武县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此批案件事实清楚具有调解的基础,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韩某某、李某某等当场表示同意先进行诉前调解。随后,平武县法院当日将案件委派给入驻法院的调解组织平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平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于7月16日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诉前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就运费支付方式、期限等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汉中某公司向韩某某等16名原告分两次付清所欠的运费共计42万余元,并于7月30日支付50%。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在调解员的指导下,立即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经法官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民事裁定书当场进予以送达。
付静 唐红 赵银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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